Page 79 - 毕节地区通志(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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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篇 人力资源管理与民政
校,县长挪用办学经费,7月停办。民国25年(1936),改大定县初等中学为大定县立初级
职业学校,培训职业有林科、农科、商科,学制3年,当年招林科班1个,学员24人,民国30
年(1941)停办。民国27年(1938),毕节县私立豫章小学创办女子职业班1期;民国29年
(1940),黔西县新场成立玉屏职业中学;民国31年(1942),毕节县私立弘毅中学开办1期商
科职业培训班。
1951年后,专区根据西南局劳动部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已登记失业工人和知识分子。
培训班由用人单位联办,以解决技术工人的统配。1952年10月,毕节专署设立劳动就业委员
会,12月20日设立劳动科。1953年1月19日,省劳动局提供培训经费988万元(旧币),开办一
期失业人员就业培训班,培训38人。1962~1964年,毕节专区举办培训国营、公私合营、合作
企业新招工人培训班,培训安置8664人就业。
1976年,兴建毕节地区水电技工学校、织金县技工学校。继后,各县开办综合性职业中学
和民办就业前培训实体,培训财会、木工、民用建筑、家电维修、刺绣、缝纫、医疗卫生、幼
儿教育、旅游、乡镇企业、文秘打字、烹调、理发、食用菌栽培、酿造、兽医、烤烟、蚕桑、
林果、计算机操作、电力和电器运行、无线电装配、农电、测量业务和技术。1981年10月,地
区及各县劳动局增设劳动服务公司承担劳动力管理和待业人员就业培训。是年,根据社会需求
培训抽纱刺绣、建筑材料、无线电修理、财会、大理石雕刻技工1165人。1982~1985年,通过
自办、联办和推动部门培训,共培训1万余人,其中地县劳动服务公司培训5819人,培训后就
业6518人,65%以上就业。1984年,威宁县劳动服务公司率先建设就业训练中心。以后,其余
各县和地区陆续建起就业训练中心或基地。1985年9月14日后,地区及各县实施国家劳动人事
部颁发《关于就业训练若干问题的暂行办法》,按系统、按行业,多渠道、多层次,采用联合
培训、用工培训和劳动服务公司培训方式,培训土建、机械修理、毛纺、钢铁冶炼、烟叶复
烤、缝纫、炉前工、服务行业技术业务人员4485人,超省下达任务285人,培训后安置3360人。
1987年,省确定毕节县为推广凯里就业培训经验试点县。是年,全地区共培训4726人,完成任
务105%,培训后就业4071人;培训工种从原来的10类增加到15类。1988年,全地区贯彻国家
劳动部《关于加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工作意见》,招收培训就业学员,实行公开报名,自选工
种,经考核择优录取。学习初级技术业务工种一般为一年,熟练工种3~6个月。课程设置:思
想教育占10%,专业知识课占30%,技能课占60%,经考核合格发给结业证书。学员结业,不
包分配,按“三结合”就业方针,择优推荐就业,或通过劳动市场,择业者与用人单位作双向
选择。是年,共培训结业5157人,被全民所有制单位录用808人,集体单位录用3040人,合营、
合资、独资企业录用139人,其他录用366人。威宁县培训中心将培训与就业相衔接,终生跟踪
调查结业生,受到省劳动局表彰,被省确定为就业试点县。1990年,毕节地区实行《贵州省就
业训练暂行办法》,实行就业有偿服务,地县劳动服务公司加强对企业、厂矿、社会团体和私
人举办职业培训进行指导。是年,地区劳动人事局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宏观调控实施
办法》,规定各单位需要组织待业青年进行专业培训时,必须经劳动人事部门审批,按照“先
招生,后培训,再招工”程序办理。1991~1992年,地区培训中心与振兴机械厂联办两期待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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