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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通志
BIJIE DIQU TONGZHI
2006年,劳动保障监察立案182件,结案100%,主动监察用人单位975户,督促147户用人单
位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对1004户企业用工情况进行年检,帮助1.84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用工合
同,清退童工5名。2007年,监察用人单位4661家。2008年,监督用人单位1330户。2009年,开
展农民工资支付,百日安全生产和打击非法用工、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顿等专项检查行动,检
查用人单位3008户次。2010年,监察用人单位969户。2011年,监察用人单位1000户。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年,毕节地区行署成立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法》领导小组,组织全地区700多家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职工学习劳动法;举办两期劳
动法学习班,培训2000多名干部。是年12月,组织8万多名企业职工开展劳动法知识竞赛,采取
自查和组队检查方式检查1819户各类企业遵守劳动法情况。通过检查,表彰40户遵守劳动法的
企业,对少数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1995年10月17日~12月6日,毕节地区
行署组织人员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情况检查。发现企业在裁员中存在违法行为;弱势群体
易受伤害;聘用者与被聘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滞留员工档案;用人单位想方设法躲避社会保
险;农民工维权意识差等问题。此后,地区及各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每年都要结合本地实际
明确在实施劳动法工作中有扣押、查封、吊销许可证的权力,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抗法
必惩。每年通过用工年检,针对用人单位拖欠、克扣民工工资,与有关单位开展工资保障金提
取专项检查,明确单位责任,签订责任书,遏制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和群体事件发生;参与企
业改制改组工作,把职工安置纳入劳动保障工作职责,抓好弱势群体的就业和生产生活保障问
题。劳动行政部门印制企业劳动规章制度范本,发给企业和用人单位,督促建立和健全规章制
度,并进行严格审查,提高企业法人遵纪守法意识,减少劳动纠纷投诉人次。严格职业介绍机
构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办理,每年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防止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中坑蒙拐骗
行为,规范劳动市场。
五 城镇知识青年下乡参加劳动生产及回城就业
城镇知识青年下乡参加劳动生产 1.工作历程。1964年,中共毕节地委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动员和组织城市青年和其他闲散劳动力下乡、回乡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工作》的指
示,制发《关于动员和组织城镇知识青年下乡参加农业生产的几点意见》,成立安置城镇下乡
青年领导小组,地委常委、副专员张晓光任组长,副专员李仿尧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
室,办公室设在劳动局。知青下乡安置工作先在毕节县城关试点,经过宣传、动员、组织,8
名青年首批下乡落户。之后,在全专区召开动员城镇知青下乡参加劳动。当年,共动员安置
115人。1964~1966年,共动员组织888名城镇知识青年和闲散劳动力下乡插队。1968年2月,
省革命委员会批转省生产领导小组《关于1968年全省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安排意见》,动员
年满16岁身体健康的高、初中毕业生和社会青年下乡劳动。是年12月,毛泽东主席发出“知识
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的号召,掀起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高潮。
1968~1969年,共动员和安置知识青年3565名,回乡知青9276名下乡劳动。1969年,全专区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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