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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通志
BIJIE DIQU TONGZHI
保险条例〉意见(暂行)的通知》规定: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缴纳数额为本单位职工
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率之积。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300%的,
按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工资总额;低于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
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工资总额。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确定费
率:一类风险较小行业基准费率为0.8%;二类中等风险行业基准率为1.8%;三类除煤炭开采业
以外风险较大行业的基准费率为3%。工伤保险行业分类按国家劳动部〔2003〕29号文件执行,
各县市每月10日前将上月征缴的工伤保险费汇总后,提取基金总额的15%作储备金,储备金中
30%上缴者作省级保险调剂金;储备金中70%存入地区财政专户,用于全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
保险待遇支付,储备不足支付时,由行署垫付。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年工伤保险基金
实际征缴总额的3%提取工伤预防费,作为开展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和知识培训经费。工伤的
认定: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
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伤场所
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
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的。职工治疗工伤所获救治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
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鉴定
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在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伤情相对稳定的30天内向地区劳动力
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职业病患者的职业病诊断书及职业病史材料。被鉴定1~4
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级24
个月本人工资,2级22个月本人工资,3级20个月本人工资,4级18个月本人工资;2.按月领取
伤残津贴标准,1级为本人工资的90%,2级为本人工资的85%,3级为本人工资的80%,4级为本
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因工致残
被鉴定为1~4级,由用人单位参照实施工伤保险暂行意见规定,经本人申请,与用人单位协商
一致,可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一次性支付各项工作待遇。被鉴定为5~6级伤残的待遇:一次
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5级为本人16个月工资,6级为本人14个月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
系,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5级为本人工
资的70%,6级为本人工资的65%,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低于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
关系,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
数,按工伤职工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月数计算,5级伤残剩余月数不得超过72个月,6级不得超
过50个月。被鉴定为7~10级的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7级为本人12个月工资标准,
8级为本人10个月工资标准,9级为本人8个月工资标准,10级为本人6个月工资标准;2.劳动
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
业补助金,两者之间和标准以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
余月数计算,7级不得超过24个月;8级不得超过18个月,9级不得超过8个月,10级不得超过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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