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3 - 毕节地区通志(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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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通志
BIJIE DIQU TONGZHI
范敬章、陶树清、席大明、阮俊臣、赵文海被害案
民国24年(1935),中共毕节地下组织领导的游击队队长范敬章率部在毕节对坡活动时,遭
区长吴维章、民团队长周效彭等部的袭击,范敬章受伤被捕,用滑竿抬到毕节县城。县长史南
侯下令将其杀害于小校场。
民国25年(1936),中国工农红军川滇黔边区抗日先遣队副司令员陶树清与司令员阮俊臣率
部在川滇黔边区活动,蒋介石电令云贵川3省调集兵力发动大规模的“三省会剿”。是年8月,
陶树清在云南威信顺河场张占云家隐蔽时,遭国民党军柳标明旅部逮捕,残酷地用铁丝穿透其
锁骨押送毕节监狱,10月初被杀害。是年(1936)夏,由红军二、六军团组织领导的抗日救国军
第一支队留在地方坚持斗争,遭国民党第二十军一三三师周翰域旅在毕节四乡清剿,支队司令
员席大明带领少数亲随隐藏于毕节杨家湾,被搜索逮捕。是年11月被杀害于毕节大校场。民国
30年(1941)5月,贵州游击支队政委阮俊臣(四川古宋县人)在毕节秘密活动时,被国民党贵
州省第四行政区督察专员廖兴序派人秘密逮捕,同年9月15日被杀害于毕节大校场。是年4月,
国民党贵州省第四行政区专员公署与云南镇雄、彝良、威信独立营及地方民团对“贵州游击支
队”实行围剿,游击支队迂回转战毕节、镇雄边境,终因弹尽粮绝,寡不敌众,陷入敌人重
围。司令员赵文海(四川纳溪人)突围后被第四行政督察专员廖兴序通缉。同年8月,赵文海秘
密前往四川赤水河镇一带活动时,被特务逮捕,杀害于毕节地界公路旁黄桷树下。
刘进谦、马正帮、任叔轩被害案
1949年11月26日,国民党贵州省第四区行政监督专员廖兴序、毕节保安副司令万帮贞等将关
押在狱中的革命青年、毕节弘毅中学教师刘近谦(毕节县人,时年23岁)、马正帮、刘应康及
弘毅中学学生任叔轩(云南省镇雄,时年21岁)杀害于毕节城郊大水口。
八 民国民事审判
民国3~20年(1914~1931),产生的民事纠纷多由民间及地方乡村人员进行调解,仅有少
数起诉到法院审理解决。民国20年(1931)4月,中华民国司法行政部颁布《调解委员会权限规
定》和《乡镇自治施行法》,乡、镇、村成立调解委员会,办理民事案件调解和依法撤回起诉
的刑事调解事项。民国25年(1936)后,审判机关开始受理少数民事案件,大部分民事案件仍
由乡、镇、村调解委员会调解。是年下半年,贵州高等法院第五分院共接收民事案324件,审结
232件。是年,毕节地方法院收案850件,结案625件;大定地方法院收案625件,结案684件(含
上年存案)。民国30~33年(1941~1944),贵州省高等法院毕节分院共受理民事案3798件。民
国35年(1946),全专区审判机关共审理民事案1381件。民国36~37年(1947~1948),贵州省
高等法院毕节分院共受理民事案1206件,为民国30~33年平均数的95.26%。民国38年(1949),
贵州省高等法院毕节分院审理民事案562件,审结34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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