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5 - 易门执政纪要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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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决策



                 展工作;
                     4.党龄一般在2年以上。

                     (二)选配程序。县委科级组织员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
                 从基层党(工)委的优秀组织员中择优选拔,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后任命。各乡镇(街道)党
                 (工)委和县直各党(工)委组织员,经党(工)委集体研究同意后,以党(工)委文件报县
                 委组织员办公室审查,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批复。各基层党(工)委组织员如需调整,
                 须报县委组织员办公室审批备案。


                                    四、组织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组织员在本党(工)委领导和县委组织部的指导下,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抓好发展党员工作。
                     (二)抓好党员教育工作。
                     (三)抓好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四)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
                     (五)抓好其他组织工作。



                                    五、健全组织员管理制度


                     (一)教育培训制度。
                     (二)工作调度制度。
                     (三)管理考核制度。

                     (四)责任追究制度。


                                    六、加强对组织员队伍建设的领导(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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