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9 - 易门执政纪要2016
P. 99
重要决策
第二阶段:选举阶段(4月11日至5月31日,共51天)
(一)村(社区)党总支换届选举(4月11日至5月5日,共25天)。村(社区)党总支换
届选举统一按照“两推一选”的程序进行,具体做法是:
1.准备工作。召开村(社区)党总支班子会议,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向乡镇(街道)
党(工)委呈报换届选举请示。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复后,召开村(社区)党总支班子
会议,研究部署换届选举工作具体事项。
2.开展“两推”。一是党员和群众推荐。村(社区)党总支召开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代
表会议,推荐新一届村(社区)党总支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结束
后,经充分酝酿,向乡镇(街道)党(工)委上报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居)民代表应不少于本村(社区)有选举权党员和村(居)民代表总数
的五分之四。二是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在党员和群众推荐的基础上,乡镇(街道)
党(工)委召开会议,推荐新一届村(社区)党总支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
选,将名单通报村(社区)党总支。
3.组织考察。结合“两推”情况,村(社区)党总支召开委员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
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总支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乡镇
(街道)党(工)委。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同意后,派出考察组考察,公示考察结
果,批复新一届村(社区)党总支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4.大会选举。召开村(社区)党员大会,讨论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复的候选人预备
人选,确定正式候选人,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总支委员会委员,选举到会人数必
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召开新一届村(社区)党总支委员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选举结果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批。
(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4月11日至5月20日,共40天)。
1.推选产生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7人或9人组成(其中:
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由村(居)民小组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选产生,按得票多
少为序确定当选。提倡依法将新一届村(社区)党总支负责人依法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
会主任,将村(社区)党总支第一书记、村(社区)党总支成员推选为选举委员会成员。选举
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必须申请退出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按
原推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也可另行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制定村(居)民委员
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的选举办法,经村民会议或
村(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布,并报乡镇(街道)备案。
2.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公告选举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的选民
登记日和选举日。按照选民登记有关规定,准确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统一培
训选民登记员,明确登记对象,统一印制登记名册,以小组为单位进行选民登记,并在选民名
册上进行编号。选举日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统一确定在5月18日或19日。选民名单于选举
日20天前在村(居)民委员会所在地张榜公布,并在村(居)民小组张榜公布该组选民名单。
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名单填写选民证,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发放。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