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1 - 易门执政纪要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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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决策
的居民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者其他选民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参加投票居民代表半
数的,始得当选。
(三)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下设机构(5月20日至5月31日,共12天)
1.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
(1)提名和确定候选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初步候选人由村(社区)党总支
按差额1人的要求,在本村(社区)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中提名,并向乡镇(街道)纪
(工)委报告初步候选人名单。经乡镇(街道)对初步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后,由村(社
区)党总支召开会议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将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前公示5天。
(2)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采取召开村
(居)民代表会议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上一届村民代
表组成,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委员会成员和新一届居民代表组成,村(居)民代表应当占村
(居)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4/5以上,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差额选举产生村
(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
(3)提名主任正式候选人。召开村(社区)党总支会议提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候选人。
(4)选举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召开委员会选举产生主
任。选举情况报村(社区)党总支批准,同时报乡镇(街道)纪(工)委备案。村(居)务监
督委员会成员名单报县纪委、组织、民政部门备案。
2.推选村(居)民小组长、副组长、村民代表和党支部书记。在新当选的村(社区)党总
支和村(居)民委员会的领导和组织下,召开村(居)民小组会议,投票推选产生村(居)民
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村民代表。党总支下设党支部书记由党总支推荐、考察并报乡镇(街道)
党(工)委备案,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在选举日3日前,将选举的时间、地点、表
决方式等通知到各户村(居)民。选举结束后,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组长、副组长和
村民代表的选举情况应报村(社区)党总支、村(居)民委员会和乡镇(街道)村级组织换
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由村(居)民委员会颁发村(居)民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村民代表
当选证。同时,以公告的形式张榜公布。提倡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居)民小组
长。村(社区)党总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推选程序,严格审核资格条件,确保推选工
作程序合法,村(居)民小组长、副组长人选过硬。
3.建立健全村(居)委会下设组织体系。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任务和议程结
束后,分别召集共青团员和妇女(妇女代表)开展村(社区)共青团组织和妇代会(妇联)
的换届选举工作,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下设的共青团、妇代会(妇联)、民兵、治
保、调解等组织和计划生育、公共卫生、林业、农科、畜牧、农经、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机
构,工作人员原则上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或党支部书记或村(居)民小组组长兼任,提
倡一肩多职。
第三阶段:总结培训(6月1日至6月20日,共20天)
1.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换届结束后,各乡镇(街道)要在10日内由乡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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