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4 - 易门执政纪要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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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中共易门县委执政纪要
中共易门县委办公室 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易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及配套文件的通知(节选)
(2016年8月31日)
一、总体思路、要求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
革,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
交通支出费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现代化行政管理体制相统一,与经济
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坚持创新制度、保障公务,统筹兼顾、政策配套,统一部署、分步实施
的原则。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先行推进,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按中央、省和市有关部署有序推进。
力争2016年8月完成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
革。通过改革,实现全县公务用车数量大幅压减,行政成本明显降低。努力构建公务出行便捷
可靠、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公务交通补贴适度合理、监督制约切实有力、
监管问责严格有效、符合易门实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参改范围
(一)机构: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工商
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下同)。
(二)人员:参改单位在编在岗的处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按照
本方案全部参加改革。鼓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改革,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
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保障,但应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
务交通补贴。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部参加改革。
(三)车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
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它车辆。
(四)其他:省、市属驻易门单位参照本方案执行。执行驻在地标准,与驻在地同步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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