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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中共易门县委执政纪要







                                                   中共易门县委


                              印发《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员队伍建设的

                                             实施意见》(节选)



                                                  (2016年12月9日)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组织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略)


                                               二、组织员的设置和配备


                       (一)县委组织员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担任,

                   常务副主任由县委组织部分管组织工作的副部长担任,设置3名县委科级组织员(占非领导职
                   数),主要负责全县组织员队伍的日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和管理监督。
                       (二)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成立组织员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镇(街道)党
                   (工)委组织委员担任,至少配备2名专职组织员,其中1名由是党员的乡镇(街道)团(工)
                   委书记担任。
                       (三)县直各党(工)委组织员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党务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担任,至少配

                   备1名专职组织员。根据工作需要,在县委党校、县直机关工委、县离退休干部党工委、易门
                   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工信局党委、县教育局党委、县卫计局党委以及其他基层党组织较多或党
                   员数较多的党组织,各设置1名县委科级组织员(不占非领导职数),从全县科级非领导职务
                   周转职数中调剂解决。


                                          三、组织员的基本条件和选配程序


                       (一)基本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优先选拔政治素质好、党性意识强、

                   业务水平高、熟悉党务工作的干部担任组织员。组织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严于律己,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调查研究
                   的能力;
                       3.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熟悉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业务,富有创新进取精神,能独立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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