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1 - 易门执政纪要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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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决策



                 后召开党组(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党组(党委)书记要签字背书,对所
                 推荐人选的德才表现和廉洁自律等情况作出说明、严格把关。因党组(党委)把关不严,造成

                 推荐人选提拔任用后出现问题的,要追究党组(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失职失察责任。
                     19.党组(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对干部要敢抓敢管,勇于批评制止干部队伍中的不良
                 倾向和行为,对不讲政治规矩、作风不正、纪律涣散、失职渎职的干部要教育惩戒,对违纪违
                 规的干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查处,坚决防止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七、不断加强党组(党委)自身建设



                     20.党组(党委)要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加强本单位党建和党风廉
                 政建设作为常态化议题,定期研究谋划,经常督促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21.党组(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亲自抓在手
                 上,重大工作亲自安排部署,重点问题亲自研究解决。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监督
                 执纪问责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
                 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2.党组(党委)要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凡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召开的重要会

                 议、作出的重大部署、出台的重要政策,都要在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第一时间传达落实。要把
                 《党章》、党内法规、党的纪律、党内规矩和“三严三实”要求融入党员干部经常性学习教
                 育,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3.党组(党委)要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的要求和确定的主题,高质量地开好每年一次
                 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自觉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党组(党
                 委)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完善并落实“三会一课”、民主

                 评议等制度,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24.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坚持每年与班子成员谈心2次以
                 上,与下属单位负责人谈心1次以上,班子成员之间也要经常谈心沟通,相互提醒帮助,消除
                 思想隔阂,努力形成团结协调、合作共事的良好局面。
                     25.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必须在各方面以身作则,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
                 要严于普通党员干部。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首先做到;凡是党
                 纪国法规定不能做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以上率下,弘扬正气,为维护良好
                 政治生态发挥关键作用。

                     本意见若有与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精神不一致的,以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规定为准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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