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9 - 中共龙陵县委执政纪要2016
P. 129

重要决策


             教造诣高、在本民族群众中有威望的教职人员队伍。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牵头部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责任部门: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5.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以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为抓手,严把党员入口关,注重在民族聚居区的
             基层一线发展党员和建立党组织,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
             教育,提升党员素质,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加强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应对突发
             事件、化解矛盾纠纷、团结民族群众的能力。加强农民服务站、农村代办点的建设管理使用,推进基
             层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整合资产资源,千方百计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着力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充
             分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在提高基层组织战斗力、增进民族团结和带领各族
             群众建设新农村等方面的作用。探索开展党代表常任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各乡镇党委、
             人民政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领会建成示范区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
             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完善政策措施,精心组织
             实施。县级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由县民族宗教事务
             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工作通报等。领导小
             组要建立定期会议制度,研究部署任务,解决实际问题。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
             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主抓,部门落实,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民族发展资金,用
             于创建示范乡镇、示范村 (社区)项目建设配套等补助。

                  (二)强化措施,加强督导
                  建立健全示范区建设工作的考核、通报、问责和奖励制度,将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列入对各乡镇、
             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各乡镇、各部门要细化目标、明确任务、硬化措施、
             强化责任,制定实施细则、实施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和倾斜,敢于先行先
             试,确保本方案在各乡镇、各部门得到落实,取得实效。县委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示范区建设年
             度目标任务的考核检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每年对示范区建设情况和各乡镇、各部门落实情
             况进行督查。
                  (三)统一思想,合力推进
                  示范区建设是重大战略任务和系统工程,要广泛深入地宣传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典型经验和
             成效,动员全社会和各族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示范区建设,形成点上突破、面上推进、整体提高、全
             县创建的建设格局,全面建成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













                                                                                                       5
                                                                                                    · 9 ·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