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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生态年鉴 2017
Annual of Yunnan Ecology
存价值的平等地位。 滥猎的规定都是基于人类长期生存的需要制定的。
佛家讲“无情有性”,“有情、无情,谐是 这些思想观点及做法,被荀子最典型地概括为“圣
佛子”,从佛性的内在性,万物都能成佛的角度, 王之制”。“圣王之制”传统,一方面在政治实践
承认了万物的平等性。佛家认为,包括生物生命在 中实际形成了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把重视生态环
内的所有万物在道的基础上或在佛性面前都是平等 境、保护生物视为君王之德,一是节用爱人、使民
的。在中国,佛教具有众生平等与万物平等的价值 以时。另一方面在中华民族的世俗生活中深入人
观。中国佛教中的天台宗、华严宗和禅宗等佛教宗 心,影响深远。如:古人对于树木的保护除从人类
派都承认,一切众生都具有佛性。佛与众生,由性 自身生存的角度考虑外,也会出于美的感受,各代
具见平等,而且,禅宗不仅肯定有情的众生具有佛 都在房前屋后、道旁、田间植树,这样做会给人们
性,还承认无情的草木等低级生命也有佛性,所谓 带来经济利益,如采桑、食果,也可休息乘凉、美
“青青翠竹,尽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 化居住环境。又如:历代都有苑囿以畜养禽兽,有
就认为大自然的一草一木充满着生趣,值得人们去 些苑内有虎、鹿、狼、狐等,这种设置可使野生动
珍爱。承认有情的众生和无情的花草都具有自己的 物避免被大规模残杀,保存了不少珍稀动物,是现
内在价值,已经超越了人类中心论的价值观。 代为保护珍稀动物而设置野生动物园制度的前身。
现代生物学和遗传学也证实,人类和生命都 再如:民间经常有封山育林活动,这种个人或家族
是由基本的细胞单位组成,并且大多都具有相同的 的活动被传统认可,具有法律效力。
遗传机理。人类作为生命,与其他所有生命都有共 总体而言,中国古代有关生态环保的法律法
同的根源,都具有共同的本质。 规可做以下分类:
所以世界万物和谐相处就成为不二的选择…… 首先,在资源方面,强调永续利用。《荀
据此,不难发现,中华文明很早就蕴含着可 子·王制》中提到:“圣王之制也:草木荣华滋硕
持续发展之道的真谛。 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
(四)倡导“圣王之制”,强调立法保护资 雹毫鱼鳖鳅蝮孕别之时,网署毒药不入泽,不夭其
源和环境 生,不绝其长也……污地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
从上古时代起,中国就有保护生态环境、规 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
范生产行为的传统,这一传统在有关的法令法规以 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更反对断绝资源后
及相关的政治思想中得以承载。《周礼》《礼记》 续的做法,指出:“竭泽而渔,岂不得渔,而明年
《孟子》《荀子》《论语》《墨子》《六韬》《吕 无鱼,焚数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
氏春秋》等古籍中就保存了丰富的与治国方略融为 其次,实施立法,规定按破坏资源程度给以
一体的环境保护思想。 量刑。在中华文明中,很早就通过立法保护自然资
据《周书》记载,夏代统治者就禁止人们随 源,尤其是生活资源,以保证提供持续的供给。
意砍伐树木、捕鱼捉鳖,目的是使生物有所养,以 如“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
防匮乏。《周书》日:“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 夏三月,川泽不入网,以成鱼鳖之长。”“五谷不
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 时,果实不熟,不粥于市;木不中伐,不粥于市;
长。”《礼记·月令》中也有确切的记载:夏历时 禽兽鱼鳖不中杀,不粥于市。”;如在保护森林资
的孟春正月,命令祭祀山林川泽,牺牲不得用牝, 源方面有:“诸弃毁官私器物及毁伐树木、稼墙
禁止伐树,不许捣毁鸟巢,不许杀幼虫、未出生的 准盗论。”;在保护水利资源方面有:“凡盗决
和已出生的兽、刚学飞的小鸟。不许杀捕小兽,掏 (官)河防者,杖一百;盗决(民间之)汗岸、阪
取鸟蛋。《礼记·月令》反映了统治阶级以及有识 塘者,杖八十。若(因盗决而致水势涨漫),毁害
之士共同认识到人类与动植物的共存关系,认识到 人家及漂失财物、淹没田禾,计物价重(于杖)
季节与动植物生长的密切关系,为了维持人类最基 者,坐赃论。”;在保护山泽阪湖资源方面有:
本的需要而制定了这种礼规、禁令。秦统一全国 “诸占固山野阪湖之利者,杖六十。”等等。
后,在对待生态环境问题上,也以法律形式规范了 第三,主张并实际立法,保护环境。中国古
生态环境方面的基本制度,强制遵守。 代早就认识到破坏环境的危害,并采取严刑峻法
夏、商、周、秦各代有关禁止滥伐、滥采、 加以制止。“殷之法,弃灰于道者断其手。”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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