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9 - 云南生态年鉴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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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冻,阴冻是地下之冻。阴冻释后,就须抓紧二十天 因而生态法律道德作用的对象不是“物”,而是
之内把春播做完,过期就要贻误农时。而农事不仅 “人”。只有解决好人与人的关系,才能解决好人
春播一项,一年四季都有该做的农活,哪项也不能 与自然的关系。这些论断直至《荀子》中仍被引
耽误。“春十日不害耕事,夏十日不害芸事,秋十 用,也可以说是关于虞师之职的权威性论述。
日不害敛实,冬二十日不害除田,此之谓时作。” (三)倡导“人是自然之子”的思想和“万
同时,《管子》还对统治者扰乱农时,提出严厉指 物平等”的价值观,以定位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永
责。“今君立扶台,五衢之众皆作,君过春而不 续目标
止,民失其二十五日,则五衢之内阻弃之地也。” 首先,“认识自然之子”。道家把人定位为
那么,怎样才能做到“不夺农时”呢?《管子》认 自然之子,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天长地久”为
为,如果春耕大忙时节征发徭役,就会误耕种;夏 目标的重要思想。这个思想在道家著作和中国化的
季征发徭役,就会误耕苗;秋季再征发徭役,就使 佛学中随处可见。诸如“道生一,一生二,二生
粮食和土地统统丧失:“当夏三月,天地气壮,大 三,三生万物”,讲的就是人的诞生包蕴在“三生
暑至,万物荣华,利从疾蒋杀草蕺,使令不欲扰, 万物”之内,是作为自然法则的“道”的衍生物
命日不长。不利作土功之事,放农焉。” 之一。人的地位与道、天、地并列,即所谓“道
另一方面,人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管 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
子》特别重视总结农时与天时季节的关系,以使人 一焉。”同时,还把人与自然看成一个系统。“夫
们能够充分掌握并利用天时地利,变被动为主动。 稼,为之者人也,生之者地也,养之者天也”。人
《管子》认为,“天不为一物枉其时”、“天以 既为天地自然所生育,又给天地自然带来理智与灵
时使”,即农时季节是稳定的,因而凡农之道, 性,正如南北朝思想家何承天所说:“人非天地不
“以时为宝”,简言之,从事农活应以“时”为 生,天地非人不灵”。
“宝”。“殊形异执,不与万物异理,故可以为 这种古典的“人——天——地”协作的有机
天下始。”这就比较全面地说明了人在主动掌握 论,及自然与人并重的价值观,后来被机械论取
自然规律之后,即可“为天下始”,“辨万物之 代,被近代工业文明取代。现在已经到了在新的层
利以便生”。 面上向有机论复归,向人是自然之子复归的时候
第四,在实践中履行“人与天调”。利用辅 了。今日的人类应当听一听老庄、佛陀的教言——
佐齐桓公的条件,管仲的一系列主张得以实施。 人没有资格狂妄自大,而应效法不自私自利的天地
如:重山泽之利、重沟渠之利、重作物因地制宜、 自然,才可久可大。诚如老子所示:“天长地久。
重发展养殖栽培、禁工匠追求侈繁等才得以实现。 天地之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也(自生:不
如:要实现“人与天调”的目标,管仲认为,山 为自己而生存也),故能长生。”
川林泽作为国家的自然资源是“天财之所出”, 其次,“万物平等”的价值观,尤其表现在
“山不童而用赡,泽不弊而养足”。因而“为人君 道家和佛家的思想之中。
而不能谨守其山林、菹泽、草莱,不可以立为天下 道家从“道”普遍流行的角度论证万物之间
王”。为此,《管子》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生物资 的平等性,强调“以道观之,物无贵贱。”“道通
源要施行保护政策,对山川森林则应实行严格的国 为一”、“万物皆一”。道家认为,所以应该平等
家垄断。据此,管仲向齐桓公提出了“泽立三虞, 地尊重所有的生命和自然物,在于它们与人类一样
山立三衡”的建议,明确指出虞师的职责:“修 都是为道创生,畜道之德,因而与人类具有相同的
火灾,敬山泽林薮积草;天财之所出,以时禁发 价值尊严。而且,在道家看来,从生命主体的生存
焉,使民足于宫室之用,薪蒸之所积,虞师之事 环境和满足生存需要的对象来看,不同的生命主体
也。”……可见,管仲已经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说 具有不同的生存环境和满足生存需要的不同对象,
明:人类对自然资源需要的满足,绝对不是可以随 其主体的感受具有相对性。“鱼处水而生,人处水
心所欲或唾手可得的。在不同集团、个体之间,不 而死,彼必相与异,其好恶故异也。”用今天环境
同需要背后隐藏着极其复杂的利益关系,因此必须 伦理学的话语来说,就是同一环境,对于不同的生
通过一定的法律、道德等手段进行必要的约束与调 命主体而言,具有不同的正负面的工具价值效应。
节。人与自然的关系,说到底还是人与人的关系, 这种环境工具价值效应的差异正好显示人与动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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