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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通志
BIJIE DIQU TONGZHI
工资人员)中,1981年末在册职工中属于1978年以前参加工作的国家正式职工。据统计,全地
区2.11万职工升级, 占1978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固定职工的96.8%,人均月增资7.43元。1986
年,根据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和劳动人事部的通知,以及省的规定,毕节地区调升机关、
事业单位部分工作人员工资。全地区列入调资职工6.09万人,1.19万人升级,占19.58%,人均
月增资6.46元。1987 年,根据国家劳动人事部和省政府规定,毕节地区从是年10月起提高部分
专业技术人员和部分工资偏低的行政人员的工资。同时,将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的基础、职务
工资之和提高10%。全地区机关事业单位2.56万名职工升级,39.8%升级,人均月增资7.25元,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升级人数的81.4%。教育系统教职工增资10%后,人均月增资7.38元。1988
年,根据人事部、卫生部、财政部和省的通知,毕节地区从是年10月起,提高护士各级工资标
准的10%,全地区1247名护士提高工资标准,月人均增资7.47元。1989年,毕节地区根据国务
院、省政府的规定,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普遍调升1级工资的同时,将专业技术人员各
职务起点工资标准和最高工资标准分别提高2个档次;同时适当解决行政人员工资的突出问题。是
年,全地区6.56万名职工参加调整工资,占在册职工数的96.2%,其中调升1级的1.21万人,调升两
级的5.35万人,人均月增资11.03元。提高1.12万人离退休待遇,人均月增12.14元。2001年,根据
国家规定,毕节地区调高9.7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标准,月增745.06万元,月人均增资76.8
元;提高2.14万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月增加离退休费168.72元,人均月增78.8元。
工资晋升 1.晋升职务工资。1994年起,全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正常晋升职务工资,
职工凡通过连续两年考核称职(合格)者晋升1档职务工资。晋升的职务工资从1995年开始执
行。1994~1995年,全地区连续两年考核称职(合格)符合晋升职务档次工资的6.89万人,占全
地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总人数的89.87%,人均月增资20.36元。此后,每两年执行1次。
2.提前晋升级别或职务工资档次。1996年,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财政厅制定
《关于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的机关工作人员晋升级别工资的通知》规定,凡1996年末在册并执
行职级工资制的工作人员,1994~ 1996年连续考核均为优秀的,不受是否升过级别工资的限制,
从1997年1月起晋升1级级别工资。1997年后达到连续3年考核优秀的,从第3年起晋升1级级别工
资。1998年3月31日,中共毕节地委办公会议决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3年考核为优
秀晋升级别工资或职务工资的工作自1998年起暂停办理。
3.正常晋升级别工资。1997年,毕节地区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机关实行职级
制的部分人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问题的通知》和贵州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实行职级工资制
的部分工作人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的通知》,实行职级工资制的工作人员,凡连续5年考核为
称职,且级别工资未变动的,从考核满5年的次年1月1日起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1级级别工
资。是年末,全地区在册并实行职级工资制的工作人员2.44万名,从1998年1月起晋升级别工资
的1.09万名,占44.79%;未升级1.35万名,占55.21%;未升级的职工中,5年中已晋升过级别工
资的9820名。
4.调整工资标准。1997年,毕节地区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1997年调整机关、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等问题的通知》,从是年7月1日起,机关执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基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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