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毕节地区通志(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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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篇 人力资源管理与民政
委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实行推荐任用干部制度,调整地直和各县市96个领导班子组成人员,
提拔166名县级干部,其中35岁以下的25名、妇女干部32名、少数民族干部25名。(2)领导干
部任前公示制。1999年11月,中共毕节地委制订施行《关于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暂行规
定》,2001~2002年,全地区共有378名科级干部和156名县级干部通过任前公示,走上领导岗
位。通过任前公示取消或缓任拟提拔的科级干部12名,县级干部1名。(3)公开选拔县处级领
导干部。1994年,中共毕节地委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干部培养教育选拔工作的意见》,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地区公开选拔副县处级领导干部。从1995年5月起,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选拔地区审计局副局长,地区文化局副局长、地区妇联副
主任各1名。其选拔对象应是在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副科级
领导职务4年以上,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0岁以下的干部。全地区76人报名,67名
经资格审查合格。经考试、考察,如期选出设定的领导职务。1996年,公开选拔地区统计局、
地区环保局、地区档案局副局长和地区卫生学校校长各1名,选拔对象的条件和选拔方法与第
一次相同。全地区报名114人,经资格审查合格的110人,通过笔试、面试,确定12人为考察对
象,通过考察,最后确定选拔对象。此后,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工作被列入经常性工作。
1995~2005年,全地区地、县市党委及组织部门贯彻中共中央制定施行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
条例》,开展公开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43次,122名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工作能力的优秀年轻
干部进入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其中县处级干部25名,科级干部99名。公开选拔领导干部,
实行职位公开、程序公开、条件公开、入围人员分数公开、组织考察公开;公告资格审查合格
情况、公告进入面试人员和进入组织考察人员,作任职前公示。公开选拔任用党政干部,从改
善干部队伍结构的需要出发,适当放宽选拔任用妇女、少数民族、非中共党员、专业技术干部
的条件。实现较好选用各方面人员的目的。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时,中共地、县市委成立公开
选拔领导干部指导委员会和办公室,纪委、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2005年4月,中共毕节地委
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14名副县级领导干部。4月13日,地区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
发布会,向全省发布公告、动员凡是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竞争。至5月22日,共有714人报名,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710人。经过笔试、面试、体检43人被列为拟任人选考察对象。经过
量化考察,14人被列为14个职位的第一人选,经地委讨论决定任命。2007年,面向全国公开选
拔行署副秘书长等10名正副县处级干部,共有676人报名参考。(4)竞争上岗。2000年,中共
毕节地委组织部、地区人事局联合发出《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暂行办
法〉的意见》,决定从2000年起,地县党政机关内设机构职位出现空缺或按规定需进行职位轮
换时,除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职位,按照法律法规不宜进行公开竞争的职位外,其余均通
过竞争上岗确定人选。是年,全地区174个地直或县市、乡镇机关的730个职位实行竞争上岗,
参加竞争上岗的1590人。(5)试行领导干部任期制。1999年,中共毕节地委制定《关于在部分
地直单位进行任期制试点的暂行办法》,确定以地区卫生局、民族宗教事务局、交通局、农机
事业局、建设局、档案事业局为试点单位。办法规定试点单位的领导干部,其任职时间从地委
行文之日算起,任职期限为5年,任期届满,重新考察任命。任满一届的正职领导干部一般要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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