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 - 毕节地区通志(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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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通志
                        BIJIE  DIQU  TONGZHI

              教职工13人,招生81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占70%以上,全地区有毕节师范、威宁民族师范。
              1965年秋,毕节专区贯彻中共中央提出的“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毕节专区在毕节

              关门山试办毕节专区半耕半读师范学校,学制3年。黔西和金沙县也分别试办县耕读师范学校,
              当年两校分别招生80名和60名,到年底全地区师范学校达到5所。地区师范1965年由大方羊场坝

              迁毕节县城东南杨家塘。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黔西、金沙两县耕读师范学校被撤
              销。威宁民师也被迫停止招生。1971年,根据省革委指示,恢复师范学校招生,地区师范、地

              区耕师、威宁民师于当年招生598名,学生由部门直接推荐入学,文化水平参差不齐。1972年,
              大方、黔西、金沙、织金、赫章、纳雍县分别办县师范学校,按地区招生办法共招收学生1421
              人,调配教职工281人,全地区师范学校发展到10所。1974年,地区耕读师范学校改为地区中学

              教师进修学校。1975年秋,贵州省毕节师范学校改为贵州省毕节“五七”师范大学。
                   1980年秋,行署决定恢复毕节师范建制,将贵州省毕节三中改为贵州省毕节师范学校。次

              年,毕节、大方、金沙、赫章、纳雍5县师范学校改为县小学教师进修学校,只保留地区师范、
              威宁民族师范、黔西师范、织金师范学校。1983年,毕节师范学校被省政府评为全省三所重点
              师范之一。1988年,全地区有中等师范学校4所,小学教师进修学校5所,共有教职工487人,

              在校学生2736人。2004年初,毕节地区行署决定,将毕节地区师范学校改为毕节地区实验高级
              中学。2005年,全地区中师在校学生2208人,专任教师259人。2006年,全地区中师在校生2943

              人,专任老师356人。


                                                  二 思想政治教育




                   清光绪三十年(1904),颁布《奏定学堂章程》规定:“无论何等学堂,均以忠孝为本,
              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俾学生心术壹归于纯正,而后以西学瀹其知识,练其艺能,务期他日成
              才,各适实用。各师范学堂照《章程》拟定管理通则,对学生思想、政治加以控制”。

                   民国27年,毕节师范学校施行《毕节师范学校学则》,规定教导主任在训育方面之任务有:
                   1.召集训育会议,并执行决议案。

                   2.考查学生操行,并谋训练方法之改进。
                   3.会同训育指导员,指导学生课外活动。
                   4.会同教职员评定学生操行成绩。

                   5.核办学生奖惩事项。
                   6.指导学生日常生活。

                   7.准许学生1星期内之请假。
                   8.处理其他关于训育方面事项。

                   民国31年(1942),教育部颁发《中等以上学校导师制纲要》,省教育厅制定《修正贵州
              省中等学校导师制实施细则》。各师范学校均设训导处总揽全校训导事宜。其训育标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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