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 - 毕节地区通志(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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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篇 教育 科学研究
下达招生指标,由地方有关业务部门负责管理外,地区水电技校由地区水电局管理,地区轻工
技校由地区轻工局管理,织金县技校由织金县劳动局管理。企业所办技工学校,由企业直接领
导,归口上级业务部门管理。学校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支部负责学校的政治思
想工作、组织工作以及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校长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生产实习工作。
1987起执行国家劳动人事部、国家教委颁发的《技工学校工作条例》,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具
体开展学校管理工作。
农(职)业学校 1.教学。(1)办学方向及学制。1958年,毕节专区根据国家教育部关
于创办农(职)业学校的指示和要求,开始筹办农(职)业学校。1959年,毕节专区办农业中
学79所,学生3911人,专任教师168人。其办学方向主要是:为农业发展培养初级技术力量,
成为农村推广科学技术的骨干,培养初、中级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城市发展第三产业培养
初、中级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服务员,工人。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的职业学校,都以培养有
理想、有文化、懂技术、善管理的初中级人才为目标。20世纪50~60年代,农业中学,招收小
学毕业生,学制3年。1986年,毕节地区行署相应规定:职业初级中学,招收小学毕业生,学制
3~4年;职业高级中学,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各种职业技术培训班,不规定学制,其培
养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和要求,可根据专业、工种的需要,由地县劳动人事部门会同有
关部门确定。在办学中,许多学校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实行一校多种学制。各县农村一
些学校试行3+1学制,即在初中3年制的基础上增加1年的专业课,教给学生1~2门实用技术。在
实际执行中有集中1年上专业课的,也有分散在各学期的。
(2)课程设置。1979年,一些学校按省教育厅制发的农业中学教学计划,开设语文、政
治、数学、物理、化学、植物学、农业基础知识、卫生等;同时,开设机械、水利、园田专业
基础课。由于受师资条件限制,课程开设不尽一致。其课程设置大致可分为文化基础课、专业
基础课和实验、实习课。文化基础课与普通中学的课程大致相同,专业技术课与实验、实习课
的比重和要求,根据学校类别和年级不尽相同。各校课程设置的原则是:文化基础课为专业基
础课服务,专业基础课为专业技术课服务,专业技术课为培养乡土人才服务。
(3)教学计划。各职业学校因职业不同而没有统一的教学计划。1985年9月,省教育厅召
开全省制定职业高中教学计划座谈会,传达国家教委《关于制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印
发省内典型专业教学计划24份,供与会人员参考。各职业学校的教学计划,一是引进,二是自
制,其文化课时间约占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专业课和生产实习约占三分之一。
(4)教材。农(职)中学,有的在文化课方面选用普通中学或中专教材,专业课选用全国
统编教材或外省同类学校的教材,也有的用自编教材。
(5)教学实习。20世纪60年代,农业中学,其生产实习,一般靠当地政府拨给一定的土
地作为实验、实习基地,学生实习以农业劳动为主,也搞部分科学实验。1978年后,职业学校
的专业门类日渐增多,职业学校采取多种办法解决学生生产实习基地。一是自建实习场、厂。
1988年统计,全地区职业学校有养猪场2个、酒厂1个、建筑队1个、鱼塘2个(25亩),兽医诊
断所2个、良种鸡孵化室、副食加工厂、针织车间、干洗熨烫门市各1个。有的学校建有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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