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8 - 毕节地区通志(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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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延伸管理。1988年,全地区902个乡297个建立乡镇财政。1992年,重组乡镇,同时建立
乡镇财政所。1950年,全专区财政工作人员205人,2005年,全地区财政工作人员2810人。
历任毕节专属财粮、财税科正副科长:朱增运、刘汉屏、张力心、李定远、田博。历任毕
节地区财政局正副局长:刘慎敏、田博、韩冠军、司敬思、殷庆云、王友伐、郭凌霄、张治
国、文建华、赵子一、李开琴、丁诗建、李德敏、袁德琴、刘晓益、伍润强、王明灯、方怡、
王玉屏、张裕光、刘晓益、朱平、朱晓虹、杨洪贤、陈天吉。
预、决算管理 1. 预算、决算的编制和审批。(1)预算编制。明清时期,地方不编制预
算。其应征税赋和支出按朝廷核定数额收支。灾年,难以完成税赋,由地方官专文呈报,朝廷
批准蠲免。民国24年前,军阀混战,无预算。民国24年(1935)后,划分收支,省对县财政每
年核定省税附加、地方捐税、地方财政及事业收入概算及地方支出概算,县级财政以省概算代
替决算。民国31年(1942),县实行自治财政,预算分经常门、临时门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
成立后,实行供给制,预算的编制按归口管理分工,地方财政部门主要编制行政机关经费,
其他各项事业费由省主管部门拟编。1953年,建立县级财政起,各县按历年编制收、支预算,
由专署财政局汇总上报省,地直支出纳入省级预算。1953~1979年,执行当年平衡、略有节余
的编制方针编制预算。1962年,专区建立总预算。1980年,执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
制,按一保吃饭,二保建设,实打赤字预算的原则编制预算。收入按政策施行,支出按预算拨
款,追加、追减按程序,无预算不拨款,执行预算编制。在执行预算中,如遇政策变动、国民
经济发展计划有变化或受自然灾害影响,不能与制定的计划一致时,可按有关规定进行项目之
间调整,但动用后备费要经人大常委会批准。(2)编制决算按照当年国家财政部规定的统一决
算口径,要求决算科目以表格编制。决算收支,以国家金库收支数为准,实行收付实现制(称
银行支出数)。统收统支时期,单位年底尚未使用的资金全部交回财政。实行分级包干和单位
预算包干后,年终剩余款项一般不再交回财政,以支未报数反映。在编写决算说明时,要就当
年预算执行情况、经验、教训以及存在问题加以说明。(3)预算、决算审批。1955年前,各
县预算草案、决算,由县长审核、签字上报,由专署财政局汇总报省。1955年,各县建立人民
代表大会,报县人大常委会或人民代表大会批准。1962年,地直支出纳入省级预算。1962年地
区建立总预算。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预算草案、决算经同级革命委员会领导审
查、签署。1978年,各县恢复人大常委会审批制度。1989年地区人大工委成立,地区财政预、
决算按规定向人大工委报告,在此之前向地区财政局上级领导机关报告。地区汇总的财政决算
由省财政厅审查、批复,各县市的财政决算由地区审查批复,审核批复时先核实收支,按体制
进行上下级之间的结算,同时,视财力情况和地、县的具体情况,调整其补助数。
2. 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1)全额预算管理。无稳定收入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全额
预算管理。收入按收支两条线办法全部上缴财政,支出按定员定额包干使用,专项经费实行申
请审批相结合,结余时专款办理结转使用。(2)差额预算管理。单位有一定稳定收入但不能全
部维持,需要财政给予一定补助的事业单位,实行差额预算管理。其补助办法为:财政在核定
其收入支出的基础上分别给予定项补助和定额补助。(3)自收自支管理。有稳定的经常性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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