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5 - 毕节地区通志(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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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篇 财政 税务


            是年,各县财政也投资建复烤厂。1978~1988年,全区复烤烟叶提供税金3051万元。1991年,
            复烤厂划归烟草部门管理。1994年税改后,大部分复烤税金并入消费税内。

                 3.卷烟生产。卷烟生产始于民国29年(1940)。此后,曾先后兴办数家卷烟厂,其产品除
            销区内,还销往云南、四川省。至1949年11月毕节解放,仅存荣誉卷烟厂。1950年,荣誉卷烟

            厂改名为利群烟厂,政府对其采取协助采购烟叶原料,供应卷烟盘纸和监制、经销进行扶持。
            1954年,因其设备老化等原因,宣告停业。1974年,毕节地区行署决定恢复毕节卷烟工业,由

            财政投资15万元,利用毕节市东关坡旧厂房,修复原利群烟厂旧机器建立毕节地区卷烟厂。
            1975年,生产卷烟877箱,实现税金26.6万元。以后财政逐年投入资金,逐渐开发产品,产量逐
            渐上升。1978年,奉令停产。1981年恢复生产,地区财政投资150万元,按10万箱生产能力,改

            造卷烟厂技术。1982年,改毕节地区卷烟厂为毕节卷烟厂,纳入国家计划。是年,地区财政安
            排技术改造资金516万元扶持,当年收入税金268万元。1986年,财政担保贷款400万元给烟厂扩

            建,1988年完成扩建,毕节卷烟厂生产能力已达30万箱,实现卷烟税收1.33亿元,占全地区财政
            收入的44%,卷烟成为地区财政支柱产业,毕节卷烟厂进入全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行列。1989
            年起,地区行署决定财政投资部分,烟厂自筹部分,财政担保贷款部分,5年内完成引进新设备

            改造烟厂。经批准,1988年烟厂税前还贷2000万元,1992年税前还贷3569.3万元,1993年税前还
            贷898万元。1989~1991年,从税金中返还烟厂还贷共4600万元。经过财政多次、多渠道扶持,

            1995年,毕节卷烟厂发展成为拥有5亿元固定资产、50万箱生产能力的现代化企业。1996年提供
            增值税、消费税4.7亿元,占全地区财政收入的40.7%,成为全地区利税首户。2000年提供增值税

            5750万元,消费税3.12亿元。2005年,提供增值利税6.04亿元,消费税6.04亿元。2005年烟厂上
            划为省管企业,地区财政虽然不再对其直接投入,但由于其对烤烟生产的带动作用和对财政的

            贡献,仍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帮助烟厂生产线二期技改工作。2007年对烤烟生产,高质量完成
            投资4亿多元的大型密集式烤房、烟叶基层站点建设,建设现代烟叶物流中心,是年“两烟”
            税收完成13.1亿元,占全区财政总收入的24%。2010年烤烟收购量达195万担,卷烟生产超过

            40万大箱。
                 发展煤电产业 毕节地区煤炭及水能资源丰富,据勘测,煤炭远景储量365亿吨,其中优质

            可采储量达247亿吨,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221.2亿千瓦,可开发量161亿千瓦。1998年起,毕节
            地区先后引资建成黔北火电厂、纳雍火电厂和洪家渡水电站、引子渡水电站,至2005年在建即
            将投产运营的还有纳雍火电二厂、黔西火电厂、大方火电厂。投产运营的大型煤矿有纳雍鬃岭

            煤矿、比德煤矿和黔西青龙煤矿首采矿区,在建的还有纳雍五轮山、金沙林华、毕节五家坝、
            大方对江煤矿。2002年8月18日,中共毕节地委、毕节地区行署与山东兖矿集团签订联合开发毕

            节地区煤炭资源的协议。2005年1~6月,全地区煤炭税入库2.03亿元,火电厂和电站税收入库
            2.2亿元,两项合计占财政总收入的26.2%,煤电税收已成为区内骨干财源。煤电产业初步成为

            毕节地区财政收入的又一重要来源。2007年全区先后建成金沙火电厂、黔北火电厂、纳雍火电
            一厂、纳雍火电二厂、黔西火电厂、大方火电厂和洪家渡、引子渡、索风营水电站,全区电力
            装机已达660万千瓦。与火电配套的纳雍鬃岭、比德和黔西青龙煤矿,以及其他大型矿井如纳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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