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7 - 毕节地区通志(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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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 政 法
行政审判职能,加强对侵犯企业权利行政案件的审理,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加强对土
地、矿产、工商、税务、环保类行政案件的审理,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创造法律保障条件。
1994年,审判机关着重抓有关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加强对农民对负担行政案件的审理,依法处
理向企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行政机关加重
农民负担、非法要求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的违法行为。1997年,审判机关坚持“保护和教育并
重,维护和监护并重”的方针,按照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判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规定,抓
好扩大收案范围,增加新类型案件、提高工作效益等环节,行政审判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
2000~2002年,审判机关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重点,维护合法行政行为,同时敢于对违法
行为予以司法监督,公正审判行政案件。
2003年起,加强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对行政机关未严格依法行政的,判决行政
相对人胜诉;认真执行国家赔偿法,切实维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
政,依法受理房屋拆迁、社会抚养费征收、拆除违法建筑等非诉行政案件。完善行政诉讼协调
机制,积极通过协调方式化解行政争议;规范和加强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立案、执行,促进行
政机关有效履行社会管理理职能;积极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推进法治
政府建设。
2003~2011年毕节地区行政案件审判情况统计表
全区人民法院 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 受理行政 审结行政 受理行政 受理行政 审结行政 审结行政
一审案件 一审案件 一审案件 二审案件 一审案件 二审案件
2003 198 197 63 63
2004 245 244 72 72
2005 200 191 116 100
2006 272 261 111 106
2007 399 382 8 128 8 127
2008 393 362 28 131 28 131
2009 416 358 20 177 20 172
2010 292 284 16 118 15 116
2011 263 257 14 137 14 137
审判公安行政诉讼案件 1987~2002年,全地区审判机关共受理有关公安行政诉讼案1372
件。这些案件主要包括不服公安强制收容审查、劳动教养和扣押等类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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