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5 - 毕节地区通志(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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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人口 民族 宗教


            点燃发亲烛,女家用一对“衣禄碗”盛酒给接亲人喝。这时男家女家抢发亲菜,意为哪方抢到
            哪方发(后改用两块发亲菜,一家一块)。接亲人点燃彩灯,新娘的哥或弟背新娘上轿(马)

            前,母亲和家内亲属都唱送亲歌。启程时,彩旗、灯和接亲人在前,花轿(马)居中,送亲人
            在后,接亲人把衣禄碗揣回男家,装入钱米封好,拜堂后由男方父母或族中头人赐给新郎、新

            娘。拜堂时禁止未婚姑娘在场。次日,新娘在新郎或妯娌陪伴下,拜访亲友和族人。第三天,
            新娘同新郎回娘家,并在娘家短住,再双方同归夫家长居。过去,富有之家用土地陪嫁女儿。

            寡妇有再嫁自由,不受家庭干涉。鳏夫与寡妇同辈,自愿同居,不受族人非议。无子之家可招
            婿入赘。满族是一夫一妻制家庭,民国前也有个别多妻的现象。家庭中以二代、三代同住居
            多。过去妇女地位较高,主持家庭事务,耕地种田,结伴赶场做生意,调解族中纠纷,告状打

            官司,有妇女当家则家发之说,男子处于从属地位。现代多数家庭由男人当家或夫妻共同主持
            家政。招赘的女婿有财产继承权,但婿必随妻姓。过继之子有财产继承权。满族入境后的一、

            二代人,皆为满姓和满族名,三、四代,始有汉姓汉名,自第五代后通用汉姓汉名。现满族汉
            姓有:宋、潘、崔、赵、高、杨、李、罗、倪、余、马、谢、付、孟、黄、何、安、吴、刘、
            王、熊、陈、周、姜、胡、游、邬27个。民国前,有的势单力薄姓氏,在政治上或经济上依附

            大富人家,或因姻亲关系改姓,公开改用他姓,将自己本姓隐起(亦称暗姓),如宋氏有崔
            宋、骆宋、姜宋、赵宋、史宋、潘宋、何宋,有的弃明姓还暗姓,称为还宗。

                 5.节日。满族的节日与当地民族无异。不同点是:(1)过春节(或生日)。在厨房的碗架
            上摆上好菜(称样菜),从农历正月初一至十五每天各餐拿出摆上祭祖,吃完饭后收回,直至

            十五才吃。(2)颁金节。崇祯八年(1635)农历十月十三皇太极宣布废除女贞旧称,将族名定
            为满洲族。1911年后简称满族,每年都要举行庆祝活动。

                 6.丧葬。满族盛行木棺土葬,凡族内丧事,族人要亲临致哀。其丧俗有二:一是做道场进行
            对灵念经、辞灵过殿、破血河;二是请族中鬼师做戛,做戛程序有五:(1)骑马转房;(2)
            献酒(又称踩葫芦),(3)起经;(4)打黄牛蒙鼓;(5)跳竹竿。做戛3天,3天都要绕房,

            同时请本族8个姑娘跳舞伴随。绕房结束,把牛打死。3年内孝子不吃鬼师家的饭,唯恐有牛油
            沾着,吃之不吉利。另一习俗是赶戛,陪戛对象是那些相互有隔膜又做得起戛人家。当老人落

            气,梳洗穿戴安放停当后,孝子身着披风、带牛角、香纸、酒杯,隐蔽而出其不意地闯进选择
            为陪戛对象家门内,在其神龛上斟双杯酒、烧三炷香、三叠纸,随后出门,吹三声牛角,表示
            找到陪戛人家,然后不吭一声而去。被选定陪戛人户,近的可在家里,远的在孝家附近另设戛

            房、灵堂、厨房和摆酒席。陪戛时间、规格、礼仪、程序和孝家基本一致。吃戛的亲友同时送
            两家礼,吃两家酒。孝家至亲在丧事结束时,要回赠礼物,凡送牛的,回赠礼物中要有一支牛

            腿。陪戛户也完全按孝家一样回赠。丧期内,孝家和陪戛户可以相互偷窃,行窃被抓不予追
            究,谁家偷得多,就得到一些补偿。限偷物品为办丧事用的食物及杯盘碗筷、桌凳。现代已取

            消陪戛风俗,丧事量力而行,打不起牛可用猪羊代替。埋葬新坟后,前3年农历正月初一,孝家
            及亲友备香蜡纸烛及祭品,至坟上拜年(坐新坟)。
                 7.信仰。满族信仰祖宗和多神,普遍祭天、祭祖、祭碗架神。首日祭祖。每家正屋西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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