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1 - 中共澄江县委执政纪要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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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文件
间的决策权限,界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
18.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
策事项,决策机关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公布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征求社会
公众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
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县政府要加强公众参与平台
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
由。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扩大听证覆盖面,对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
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实行听证。依法应当听证而未经听证的,不得提交讨论、做出决
策,听证意见应当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
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未按要求公开征求意见的不得提交政府或部门
讨论决定。
19.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探索新型智库建设,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
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专业机构就必要性、可行
性、可控性、合法性等进行论证。选择论证专家要注重专业性、代表性、均衡性,支持其独
立开展工作,逐步实行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涉
及征地拆迁、房屋征收、农民负担、环境影响、社会保障、公益事业等方面的与经济社会发
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都要进行社会稳定、环境保护、社会效益、法律纠
纷、财政金融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意见和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
要依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专家论证或者论证未获通过的,不得提交政府或部门讨论
决定。应当进行风险评估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进行评估的,不得提交政府或部门讨论
决定。
20.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应
当在提交会议讨论或者做出决策前由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部门重大决策事项应当
在提交会议讨论或者做出决策前由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
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做出决策。
21.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澄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
问工作的意见》,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全面介入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和行政执法各领域、
各环节,保证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独特的优势和作用。
要在2015年全县基本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巩固提升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
和水平,扩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服务领域,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发挥作
用。2019年全面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体
系。认真执行《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律服务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的意见》,建立
政府法制机构(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工作机制。县政府、各镇人
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部门在对外交往、招商引资、征地补偿、项目建设、体制改革等
重大项目、重大投资、重大决策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应当安排政府法制机构(法律顾问)提
前介入,参与研究、审核把关,控制和避免法律风险,维护公共资金安全。
22.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部门领导班
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做出决定。行政首长拟做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
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
整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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