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4 - 中共清镇市委执政纪要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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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镇市委执政纪要 /2017
(二)切实推进资源变资产
农村集体资源主要是指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山地、水域、森林、荒滩、荒坡等自然资源。包
括家庭承包地、村内空闲地、荒地、荒坡、坑塘、沟渠、村集体所有的山地、林地、林场、苗圃
等。在完成农村 “三资”清产核资、登记备案的基础上,开展农村集体资源评估认定,投资入股
企业、合作社、农庭农 (林)场等经营主体,聚集各类生产要素,激活农业农村发展潜能,创新
农业发展思路,实现农村共享发展。
1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入股。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按照所有权、
承包权、经营权 “三权分置”的要求,鼓励农民将已确权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入股到企
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使农户成为规模经营的直接参与者,与经营主体联产联
业、联股连心、联动发展,增收致富。
2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入股。按照我市 “电商引领、三资转股、帮扶拉动”的理念,全
力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抓实 “互联网 +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充分盘活农村闲置的集体资产,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对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进行清理核实,确认产权明晰后,经村民会
议或村民会议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将集体投资 (含国家补助)共建或购置的房屋,具
有经营价值的各种建筑物、各类机械设备等资产评估作价入股;将尚未承包到户仍属于集体所有
的耕地、林地、草地、荒山、荒沟、荒丘、滩涂、水域等自然资源经营权作价计入集体股,并按
比例获得收益。
3规范精准量化股权。按照 “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要求,将属
于集体的农村资源性资产进行产权界定和登记后,精准量化股权。在股权收益分配和集体资产的
评估以及合理划分股权结构的基础上,实现从 “共同共有”向 “按份共有”转变。实行按股份
比例进行收益分配,试点乡 (镇、社区)除设立个人股外,原则上还要设立集体股,以壮大村级
集体经济。集体收益的处置,原则上优先考虑滚动发展、公益事业建设的前提下,由村集体经济
组织依法自行决定。
4探索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自愿退出机制试点。在充分研判前期在省级农业园区核心
区试行农户有偿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成效和问题的基础上,争取得到上级试点支持,在试点乡
(镇、社区)园区核心区、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等条件较成熟的村审慎探索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
有偿自愿退出机制。
5依法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原则上按以下六类条件界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资格:一是开始实行双层经营体制时的生产队成员;二是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本集体合作组织成
员;三是与本村村民有合法婚姻关系落户的人员;四是因本村村民依法收养落户的人员;五是政
策性移民搬迁落户的人员;六是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现役
义务兵、初级士官、全日制大中专学校在校生以及被判处徒刑的服刑人员等户籍迁出本村或被注
销的人员,保留成员资格。
上述规定以外的人员,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特殊情况下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代表大
会表决通过的,也可以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试点乡 (镇)要指导村级按以上原则制定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录。
(三)切实推进资金变股金
农村集体资金主要是指村集体一切资金收入,包括村集体原始积累、发包和租赁收入、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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