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7 - 中共清镇市委执政纪要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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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及有关合作的合同协议、分配方案等,要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增
                强农民的知晓率、参与率和工作透明度。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成立清镇市农村 “三变”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
                长,市委副书记、人大副主任、副市长、政协副主席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抽调市农
                业局 (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生态文明建设局、市住建局等部门人员组建市农村
                “三变”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 “三变”工作。红枫湖镇、王庄乡要成立
                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办事机构和人员,统筹推进辖区 “三变”改革
                试点工作。其余乡 (镇、社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组织推进试点工作。

                     (二)强化分工协作
                     分清职责,强化协作,农业、发改、财政、金融、水务、生态、国土、工信、商务等部门要
                将 “三变”工作纳入本部门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全面落实各项任务,按照工作职责负
                责指导农村 “三变”改革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试点各项工作,密切跟踪工作进展;整合涉
                农项目资金向试点区域倾斜,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 “三资”清产核资,
                配合制定财政涉农资金量化入股的相关管理办法;
                     市委政策研究室 (市深化改革办公室)负责做好改革试点相关指标的统计监测和政策指导
                工作;
                     市委组织部负责牵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和村干部培训管理工作,为 “三变”改革提供组织
                保障;
                     市督办督查局要将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加强日常督查和重点督查;
                     市发改局负责强化对推进 “三变”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支持力
                度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加大财政项目资金的投入力度支持 “三变”改革试点工作力度,制定财政涉农

                资金量化入股的相关管理办法等工作;
                     市审计局监督好农村 “三变”改革项目资金,确保规范有效使用;
                     市投资促进局负责调整招商引资方向,在企业或项目招强引优助推农村 “三变”改革方面做
                好服务;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抓好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加强 “三变”后土地用途监管等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指导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以入股等方式参与 “三变”工作;
                     市生态文明建设局负责抓好森林保险和林权抵押,指导林权以入股等方式参与 “三变”
                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抓好 “三变”改革合同监管和市场主体的资质审查等工作;

                     市法制局负责做好 “三变”改革的法律服务和咨询工作;
                     市档案局负责制定档案管理规范和标准,指导乡 (镇、社区)加强档案管理工作;
                     市供销社负责抓好 “三位一体”合作社建设,加快农村合作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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