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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2018



                 (九)指导、检查、监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理部门做好住宅小区内流动人口居住信息报告及计划生育
              事处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工作;
                 (十)受理对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                           (二)协助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在建筑工地工
              章行为的举报;                                          作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采集;
                 (十一)查处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                           (三)配合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对流动人口违反计
              章的行为。                                            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九条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                           第十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街道办事处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基础知识培训;                             (一)受理流动人口《营业执照》登记申请时,核查
                 (二)采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未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
                 (三)查验和督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明》的,及时通报其营业场所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
                 (四)组织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免费技术服                       计生行政管理部门;
              务项目;                                                 (二)指导、督促个体私营经济协会配合卫生计生行
                 (五)办理生育登记;                                    政管理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六)与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                           (三)配合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对流动人口违反计
              街道办事处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运用流                        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
              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反馈流动人口生育、避                            第十四条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孕节育情况;                                           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七)配合上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对流动人口                           (一)督促学校向入学流动人口学生的家长了解计划
              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                           生育相关信息,并通报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
                 (八)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对违法多                           (二)协助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对学生进行青春期
              生育的流动人口征收社会抚养费。                                  性健康知识教育;
                  第十条 本市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                           (三)配合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
              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履行下列                         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职责:                                                  第十五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在进
                 (一)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行职业介绍时,了解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的《流动人口
                 (二)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为离开户籍                       婚育证明》办理情况等计划生育信息,并通报现居住地的
              所在地的成年育龄妇女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与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                           第十六条 民政行政管理部门在为流动人口办理婚
              道办事处建立流动人口信息通报制度,运用流动人口计划                        姻登记时,负责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同
              生育信息管理系统核实计划生育信息;                                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
                 (四)配合现居住地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流动                           第十七条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
              人口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第十一条 公安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履                           (一)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登记制度,及时采集婚
              行下列职责:                                           育信息,实施动态登记管理,对已婚育龄妇女进行重点
                 (一)受理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居住证申请时,核                       服务;
              查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未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                            (二)宣传计划生育政策,组织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
              明》的,及时通报其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女参加生殖健康检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发放免费的避
              事处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                                  孕药具;
                 (二)查处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等违                           (三)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流动人
              法行为;                                             口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配合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对违反计划生育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流动人口进行查处。                                          第三章 服务和管理
                  第十二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流动人
              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第十八条 育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由
                 (一)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卫生计生行政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质的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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