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9 - 云南生态年鉴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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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人员的核定、救灾款物发放等工作;灾区县级民政 恢复重建与异地新建相结合,尊重群众意愿与受灾
部门要做好过渡期安置群众基本生活物资和生活救 户自建为主相结合的原则;重建规划和房屋设计要
助经费发放工作。 因地制宜确定方案,科学安排项目选址,合理布
6.1.4…省民政厅、财政厅监督检查灾区过渡期 局,避开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点、泄洪通道
生活救助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定期通报灾区救助工 等,提高抗灾设防能力,确保安全。
作情况,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结束后组织人员开展 6.3.3…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由受灾地区县级
绩效评估。 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助、社会
6.2…冬春救助 互助、邻里帮工、以工代赈、贷款优惠、政策扶持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 等多种途径解决。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对灾后恢复重
地区政府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建要简化手续,特事特办,并积极提供物资、技术
6.2.1…各级民政部门按照民政部冬春生活救助 和人力等方面的支持。
工作要求,适时开展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状 6.3.4…省财政厅、民政厅根据灾区倒损住房恢
况调查评估,核实基本生活困难需救助对象,建立 复重建补助资金申请,结合房屋倒损情况评估结
受灾群众冬春期间需政府救助工作一览表;省民政 果,按照云南省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标准,
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赴灾区开展受灾群众生活 下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
困难状况评估。 6.3.5…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倒损住房恢复重
6.2.2…受灾地区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0月 建的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督等工作。测绘地信部门负
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 责灾后恢复重建的测绘地理信息保障服务工作。其
年春季的基本生活救助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 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重建规划、选址,
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政府批准后 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做好住房重建工作。
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民政部门备案。 6.3.6…省发展改革、教育、民政、财政、住房城
6.2.3…结合调查评估情况,省民政厅、财政厅 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水利、卫生计生、新闻出
向民政部、财政部上报冬春救助补助资金请示;联 版广电等部门要统筹做好灾区学校、福利院、卫生
合下拨救助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春期间受灾 院等公益设施,以及电力、供排水、交通运输、农
群众吃饭、穿衣、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业、水利、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
6.2.4…受灾地区县级民政部门通过开展社会捐 6.3.7…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结束后,由省直有
助、对口支援、集中采购等方式,解决受灾群众的 关部门组成工作组,采取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
过冬口粮、衣被和取暖等问题;发展改革、财政等 式,对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等工作开展绩效评
部门组织落实以工代赈、灾歉减免政策,粮食部门 估,并将评估情况报民政部、财政部和省人民政府。
确保粮食供应。
6.2.5…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款物的发放要公 7 保障措施
开、公平、公正,及时向社会公示使用情况,接受
社会监督,确保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补助款物及 7.1…资金保障
时、足额发放到位。 7.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然
6.2.6…省民政厅、财政厅对冬春生活救助绩效 灾害救助条例》《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
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上报民政部、财政部。 法》《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规定》和《云南省救灾
6.3…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省财政安排省本级救
6.3.1…自然灾害结束后,受灾地区政府应当组 灾预算资金,并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
织有关部门立即核查灾情,建立因灾倒损房屋一览 金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
表。省直有关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赴灾区开展灾情评 省、州市、县三级救灾资金分担机制,督促各级政
估,核定灾情损失。 府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6.3.2…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应当遵循恢复重 7.1.2…省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
建与防灾减灾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 然灾害生活救助成本、物价变动、居民生活水平实
合,生产自救与国家支持、对口帮扶相结合,就地 际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救助政策和有关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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