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9 - 云南生态年鉴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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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人员的核定、救灾款物发放等工作;灾区县级民政                             恢复重建与异地新建相结合,尊重群众意愿与受灾
            部门要做好过渡期安置群众基本生活物资和生活救                             户自建为主相结合的原则;重建规划和房屋设计要
            助经费发放工作。                                           因地制宜确定方案,科学安排项目选址,合理布
                 6.1.4…省民政厅、财政厅监督检查灾区过渡期                       局,避开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点、泄洪通道
            生活救助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定期通报灾区救助工                             等,提高抗灾设防能力,确保安全。
            作情况,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结束后组织人员开展                                 6.3.3…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由受灾地区县级
            绩效评估。                                              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助、社会
                 6.2…冬春救助                                      互助、邻里帮工、以工代赈、贷款优惠、政策扶持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                          等多种途径解决。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对灾后恢复重
            地区政府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建要简化手续,特事特办,并积极提供物资、技术
                 6.2.1…各级民政部门按照民政部冬春生活救助                       和人力等方面的支持。
            工作要求,适时开展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状                                 6.3.4…省财政厅、民政厅根据灾区倒损住房恢
            况调查评估,核实基本生活困难需救助对象,建立                             复重建补助资金申请,结合房屋倒损情况评估结
            受灾群众冬春期间需政府救助工作一览表;省民政                             果,按照云南省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标准,
            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赴灾区开展受灾群众生活                             下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
            困难状况评估。                                                6.3.5…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倒损住房恢复重
                 6.2.2…受灾地区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0月                      建的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督等工作。测绘地信部门负
            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                             责灾后恢复重建的测绘地理信息保障服务工作。其
            年春季的基本生活救助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                             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重建规划、选址,
            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政府批准后                             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做好住房重建工作。
            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民政部门备案。                                      6.3.6…省发展改革、教育、民政、财政、住房城
                 6.2.3…结合调查评估情况,省民政厅、财政厅                       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水利、卫生计生、新闻出
            向民政部、财政部上报冬春救助补助资金请示;联                             版广电等部门要统筹做好灾区学校、福利院、卫生
            合下拨救助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春期间受灾                             院等公益设施,以及电力、供排水、交通运输、农
            群众吃饭、穿衣、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业、水利、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
                 6.2.4…受灾地区县级民政部门通过开展社会捐                           6.3.7…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结束后,由省直有
            助、对口支援、集中采购等方式,解决受灾群众的                             关部门组成工作组,采取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
            过冬口粮、衣被和取暖等问题;发展改革、财政等                             式,对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等工作开展绩效评
            部门组织落实以工代赈、灾歉减免政策,粮食部门                             估,并将评估情况报民政部、财政部和省人民政府。
            确保粮食供应。
                 6.2.5…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款物的发放要公                           7 保障措施
            开、公平、公正,及时向社会公示使用情况,接受
            社会监督,确保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补助款物及                                 7.1…资金保障
            时、足额发放到位。                                              7.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然
                 6.2.6…省民政厅、财政厅对冬春生活救助绩效                       灾害救助条例》《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
            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上报民政部、财政部。                              法》《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规定》和《云南省救灾
                 6.3…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省财政安排省本级救
                 6.3.1…自然灾害结束后,受灾地区政府应当组                       灾预算资金,并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
            织有关部门立即核查灾情,建立因灾倒损房屋一览                             金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
            表。省直有关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赴灾区开展灾情评                             省、州市、县三级救灾资金分担机制,督促各级政
            估,核定灾情损失。                                          府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6.3.2…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应当遵循恢复重                           7.1.2…省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
            建与防灾减灾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                              然灾害生活救助成本、物价变动、居民生活水平实
            合,生产自救与国家支持、对口帮扶相结合,就地                             际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救助政策和有关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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