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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生态年鉴 2017
                   Annual  of  Yunnan  Ecology

              开省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参与的灾情会商会议,分                            议,省减灾委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省民政厅分管副
              析形势,落实对灾区的抗灾救灾支持措施。                               厅长)决定启动Ⅳ级响应。
                  (2)派出由省民政厅厅级领导带队,有关部                               5.4.3…响应措施
              门参加的联合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                                 省减灾委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组织协调自然灾
              灾情,协助灾区开展抗灾救灾工作;根据灾情需要                            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灾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省
              派出省级灾害救援队。                                        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3)根据灾情发展、灾区需求和申请,省财                               (1)省民政厅进入紧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
              政厅、民政厅及时下拨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                             班,与省减灾委成员单位联系,沟通灾害信息;有
              金,上报请求国家资金补助请示。省民政厅向灾区                            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抗灾救灾支持措施。
              调拨救灾物资,协调铁路、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救                                 (2)省民政厅派出救灾现场工作队赶赴灾
              灾物资运输的各项保障工作。省卫生计生委指导灾                            区,核查灾情,掌握灾区政府救助能力和灾区需
              区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工作。                             求,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
                  (4)省减灾委办公室收集、汇总灾情和抗灾                               (3)省减灾委办公室收集、汇总灾情和抗灾
              救灾工作动态,编发灾情快报,报民政部和省委、                            救灾工作动态,编发灾情快报,报民政部和省委、
              省政府,并向省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                                 省政府,并向省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
                  (5)省民政厅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                               (4)根据灾情发展、灾区需求和申请,省财
              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向社会和新闻媒体公布灾                            政厅、民政厅及时下拨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
              情及抗灾救灾工作情况。                                       金,上报请求国家资金补助请示。
                  (6)灾情稳定后,省减灾委办公室指导受灾                               (5)根据灾区需求,省民政厅向灾区调拨救
              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核定,统                            灾物资。省卫生计生委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治和卫
              一上报、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开展灾害社会心                            生防疫等工作。
              理影响评估,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灾后心理援助。                                  (6)灾情稳定后,受灾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开
                  (7)省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                          展灾情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报送省减灾委。省减
              做好有关工作。                                           灾委办公室组织核定并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5.3.4…响应终止                                         (7)省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
                  救灾应急工作结束后,由省减灾委办公室提                           做好有关工作。
              出建议,省减灾委副主任、省减灾委办公室主任决                                 5.4.4…响应终止
              定终止III级响应。                                             救灾应急工作结束后,由省减灾委办公室提
                  5.4…Ⅳ级响应                                      出建议,省减灾委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决定终止Ⅳ级
                  5.4.1…启动条件                                    响应。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1次灾害过程造成的损失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6 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
                  (1)死亡(含失踪)人数5人以上、15人
              以下;                                                    6.1…过渡期生活救助
                  (2)紧急转移安置0.5万人以上、2万人                               6.1.1…启动省级救灾应急响应的自然灾害,由
              以下;                                               省减灾委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及灾区各级民
                  (3)倒塌和严重损坏居民住房3…000间或800                      政部门评估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况。
              户以上、1万间或2…500户以下;                                      6.1.2…受灾地区县级政府应当在确保群众安全
                  (4)干旱灾害造成群众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                          的前提下,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集中安置与
              难,需政府救助人数50万人以上、100万人以下;                          分散安置、政府安置与自行安置等方式,对受灾人
                  (5)省人民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员进行过渡期安置;加强对过渡期安置点的管理,
                  5.4.2…启动程序                                    确保安置点安全无事故。
                  灾害发生后,省减灾委办公室分析评估并确                                6.1.3…省财政厅、民政厅及时拨付过渡期生活
              定灾情达到启动响应标准,提出启动Ⅳ级响应建                             救助资金。省民政厅指导灾区政府做好过渡期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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