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8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六)
P. 218
审判收费 1.诉讼费。案件受理费,离婚每件10~40元;侵害姓名、名称、肖像、名誉荣
誉每件50~80元。其他非财产案每件10~40元;侵害专利著作、商标权案每件50~80元;治安
行政案每件5~20元;专利行政案每件5~3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30~80元:劳动争议案每件
30~40元;财产案件,不满1000元的每件50元,1000元以上5万以下的部分4%,5万元以上10万
元以下的部分3%,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部分2%,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部分1.5%,50万
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部分1%,1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
2.申请执行费。申请执行案件:10万元以下每件50元,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部分0.5%,
50万元以上部分0.1%。申请保全措施费:不满1000元每件3%,1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部分
0.5%。司法精神病学鉴定:门诊鉴定手术费每人每次50~100元,缺席(含死亡),每人每次
50元。
文化管理收费 1991年8月,地区物价局批复地区文化局的报告,决定18项经营性文化行为
收管理费的标准。营业性演出、表演、文化艺术展览、展销、比赛,收取收入总额的5%。字画
装裱销售、音像制品销售、租赁,收总额的2%。音像制品发行,城区收总额的3%,农村每点每
月15元。图书报刊批发、零售、全民、集体的收总额的1%.个体摊点每点每月5元,个体租书户
(摊、点)每月2元。印刷书籍报刊,收工价的4%;复印每点每月6元,打字每月3元。歌舞厅、
音乐茶座、卡拉OK厅、收取门票、台位总收入的5%,门票、台座收入依据不充分的,收取定
员场次的3%。不售门票的舞(歌)厅、音乐茶座乐队、收取总收入的5%;卡拉OK厅、音乐茶
座,收取各项收费总额的2%。台球每台每月30元;电子游戏机、大型的每台每月20元,电视机
型的每台每月10元。文艺培训、游戏场,收总额的3%,文物出售、收取收入总额的2%。
民政收费 1.婚姻登记收费。1988年7月前,国内居民领取结婚证,平装每套0.75元,精装
每套3元;办理离婚证每张0.5元;办理夫妻关系证明书每张0.3元。国内居民同外国人、外籍华
人办理结婚登记30元;国内公民同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办理结婚登记10元。1988年8月,省民政
厅、物价局调整并增加个别收费项目。国内公民领取结婚证,平装每套2元,精装每套9元;国
内公民与外国人、外籍华人办理结婚登记40元,国内公民同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办理结婚登记
30元。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大陆居民同港澳台胞办理结婚登记40元。
2.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费。申请创办社团手续费每件5元;办理社团登记每次25元;变更社团
登记每次10元。
3.火葬服务收费。火化尸体费,5岁以下2~5元,6~10岁的6~10元,11~15岁的11~15
元,16岁以上10~100元。接尸灵车费,城区8~12元,农村20千米以内15~20元,超出20千米
加收每千米0.8~1元。接尸人工费,正常死亡5~8元,非正常死亡及腐败尸体10~15元。骨灰存
放费,6个月以内每月0.5~1元,半年以上按1年计算,每年3~6元。其他服务费,更衣4元,洗
脸1~2元,修面2~3元,理发4~6元,洗澡5~8元,化妆3~5元。停尸每具每天4~6元。
环保收费 1.废气排放收费。超标排放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氟化物、氮氧化物、
氯、氯化氢、一氧化碳,每千克0.04元;排放浓度超过标准每10立方米的硫酸(雾)、铅、汞、
铍化物0.03~0.1元。生产性粉尘:玻璃棉、矿渣棉、石棉、铅化物每千克0.1元:电站煤粉、水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