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3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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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篇 经济综合管理



                 续表

                                                        城乡房
             年份      耕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工矿用地     交通用地       水域     特殊用地      难利用地
                                                        民用地

             1994 15565256.1 90809.7 15157301.5 940267.1  945989.5  56664.0  221750.8  331486.8  74803.1  6886026.8

             2001 15438428.4 137405.0 15187976.7 1285642.5 1016967.2  71616.2  250640.1  390176.1   8487829.5



                 2001年毕节地区土地利用状况。1.耕地。全地区耕地1543.84万亩,占土地的38.84%,其中
            灌溉水田64万亩,占耕地的4.16%;望天田62.27万亩,占4.03%;水浇地1005.8亩,占0.006%;

            旱地1415.98万亩,占91.67%,菜地2.27万亩,占0.15%。2.园地。全地区园地13.74万亩,占土
            地的0.34%,其中果园8.49万亩,占园地的61.77%;桑园2290.3亩,占1.67%;茶园4.63万亩,占

            33.71%;其他园地3925.7亩,占2.86%。3.林地。全地区林地1518.8万亩,占总土地的37.72%,
            其中有林地556.3万亩,占林地的36.63%;灌木林地796.46万亩,占52.44%;疏林地24.06万
            亩,占1.58%;未成林造林地141.3万亩,占9.3%;迹地2742.2亩,占0.02%;苗圃4000.2亩,占

            0.03%。4.牧草地。全地区牧草地128.56万亩,占总土地的3.19%,其中天然草地126.56万亩,占
            牧草地的98.44%;改良草地1.6万亩,占1.25%;人工草地4040.6亩,占0.31%。5.居民及工矿用

            地。全地区城乡居民及工矿用地108.86万亩,占总土地的2.7%,其中城市7453.1亩,占该地类的
            0.68%;建制镇3.57万亩,占3.28%;农村居民用地92.38万亩,占84.87%;独立工矿用地7.16万

            亩,占6.58%;特殊用地近5万亩,占4.59%。6.交通用地。全地区交通用地25.06万亩,占总土
            地的0.62%,其中公路用地8.4万亩,占该地类的33.52%;铁路用地6203.4亩,占2.48%;农村道

            路用地16.04万亩,占64%;港口码头用地13亩,占0.0052%。7.水域。全地区水域34.02万亩,
            占总面积的0.97%,其中河流水面21.14万亩,占水域的54.17%;湖泊3.57万亩,占9.15%;水库
            3.5万亩,占8.97%;坑塘2.49万亩占6.37%;苇地289.4亩,占0.07%;滩涂3.36万亩,占8.61%;

            沟渠4.83万亩,占12.39%;水工建筑物1006.1亩,占水域的0.26%。8.未利用地。全地区未利用
            地648.78万亩,占土地的16.11%,其中荒草地147.54万亩,占该地类的22.74%;沼泽地3281.1

            亩,占0.05%;沙地2883.4亩,占0.04%;裸土地2.51万亩,占0.39%;裸岩石砾地164.13万亩,占
            25.3%:田土坎333.82万亩,占51.45%;其他1661.2亩,占0.03%。
                 土地权属 2001年,全区国有土地94.24万亩,占土地的2.34%。比1994年增7.17万亩。其中

            林业部门用地量最大。农业部门国有土地主要在黔西、大方、织金、威宁县,林业部门国有土
            地主要在纳雍、赫章、织金、大方县、毕节市;水利部门国有土地主要在威宁县;交通部门国

            有土地主要在毕节市、黔西、大方县;工矿部门国有土地主要在金沙、大方、黔西、赫章县。
            全地区集体土地总面积393.24万亩,占土地的97.66%。各县市分别为:毕节市498.09万亩,占

            97.42%;大方县511.46万亩,占97.28%;黔西县373.62万亩,占97.65%;金沙县368.38万亩,占
            97.31%;织金县421.73万亩,占98.03%;纳雍县356.74万亩,占97.19%;威宁县926.16万亩,占

            98.17%;赫章县476.26万亩,占9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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