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5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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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篇 经济综合管理


                 续表


                       权属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地类                面积           占全区         占该地类            面积           占全区          占该地类
             居民地及工矿
                              98294.2       10.43          9.03       990289.2        2.52         90.97
                 用地

               交通用地           90444.8        9.6          36.09       160195.3        0.41         63.91

                 水域           319632        33.92         81.92        70544.1        0.18         18.08

               未利用地           22946.2        2.43          0.35       6464883.3       16.44        99.65



                 耕地坡度分级 1984年,全地区土壤普查,按地面形态将土地分为山地、丘陵、平地三种

            类型。其中山地2567.36万亩,占63.76%;丘陵1222.07万亩,占30.35%;平地237.47万亩,占
            5.89%。按海拔高度划分,全地区有效土壤3424.33万亩中,低于800米的19.77万亩,其中耕地
            9.13万亩;800~1000米的142.55万亩,其中耕地72.89万亩:1000~1200米的250.87万亩,其中

            耕地129.13万亩;1200~1400米的522.97万亩,其中耕地317.18万亩;1400~1800米的1209.23万
            亩,其中耕地611.82万亩;1800~2200米的792.9万亩,其中耕地306.22万亩;2200~2600米的

            465.45万亩,其中耕地150.83万亩;大于2600米的2026万亩,其中耕地6.26万亩。全地区有效耕
            地1222.07万亩中,小于5度的360.17万亩,其中田66.99万亩,土293.18万亩;5~15度的441.35万
            亩,其中田47.51万亩,土393.84万亩;15~25度的475.98万亩,其中田21.04万亩,土454.94万

            亩;25~35度的228.56万亩,其中田1.37万亩,土227.19万亩;大于35度的97.40万亩,全是土。
            2001年,土地变更调统计,与1994年土地资源详查数字比较,全地区因开展退耕还林等,耕地

            减少12.68万亩,为1543.84万亩。其中:0~2度的16.92万亩,2~6度的180.04万亩,6~15度的
            585.78万亩,15~25度的448.67万亩,25~35度的183.07万亩,大于35度的129.36亩。



                                             二    土壤资源质量评价



                 土壤普查评级 1984年土壤普查,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暂行技术规程》规定标准,
            对水稻土按所处气候和地形条件、土壤肥力、灌溉情况、熟制和产量、改良利用方向;旱作土

            以地形部位、坡度和基岩露头、土壤肥力、水土流失、熟制和产量、改良利用方向;自然土以
            地貌和生物气候条件、土壤肥力、水土流失等因素评定。全地区参评土地3936.33万亩,占总面

            积的97.8%。其中水稻土152.4万亩,旱作土1736.75万亩,自然土1820.87万亩。经评定:一级地
            35.02万亩,其中水稻土10.77万亩。旱作土24.25万亩;二级地288.28万亩,其中水稻土52.94万
            亩,旱作土235.34万亩;三级地743.83万亩,其中水稻土72.87万亩,旱作土670.96万亩;四级地

            564.45万亩,其中水稻土15.82万亩;旱作土478.74万亩;自然土69.89万亩;五级地479.9万亩,
            其中旱作土227.02万亩,自然土252.68万亩:六级地746.23万亩,其中旱作土100.44万亩,自然土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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