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9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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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篇 经济综合管理


                 第二次土地调查:毕节地区第二次土地调查是按照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和
            省二调办的整体安排和部署,由地区二调办组织,县(市)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的。地区行

            署成立以分管副专员为组长,13个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毕节地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并组建了地区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工作组。 该项工作2007年8月正式启动,2009年7月,全面

            完成农村土地调查工作,成果通过地区复核和县(市)级人民政府确认,并提交国家进行核
            查, 2010年元月土地利用数据库通过了国土资源部的质检软件检查。2011年年底,全面完成城

            市建设区、县城所在地建制镇的城镇地籍调查工作任务,成果拟于次年4月通过地区验收、次
            年6月通过省二调办组织的省级验收。此次调查按照《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1014—
            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及《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1—

            1993)等技术规程,以卫星遥感影像为工作底图,充分利用原有地籍成果资料、运用卫星影
            像、地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以及二次调查专用软件等技术及处理系统,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调

            查方法,形成集信息获取、处理、存储、传输、分析和应用服务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技术流程。
            全区共参与调查人员1353人,举办培训88次,参与培训人员2924人(次),财政累计批复总经
            费3565.409万元,实际使用经费3330.319万元。到2009年提交农村调查成果时为止,全区土地

            利用现状构成为:耕地999221.91公顷,园地6726.43公顷,林地1169300.20公顷,草地162888.69
            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6478.0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4530.9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32816.93公顷,其他土地222888.12公顷,合计2684914.14 公顷。为直观起见,由下图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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