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3 - 毕节地区通志(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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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篇 财政 税务


            写《贵州省税收征管资料及填制说明》,为征管资料档案制度建设提供统一规范样本。1990年

            上半年,在全地区开展的基层建设中,使征管资料档案制度得到健全完善。
                 公开办税制度 1990年,城乡111个征收单位建立和形成公开办税制度,其内容包括:税法

            公开,把当时当地适用的税种、税目、税率、纳税定额、纳税环节、计算方式、缴纳时间、税
            收法规向纳税人公开;征管程序公开,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应当办理的税务登记,纳税鉴

            定,纳税申报,税款缴库,发票购领及管理使用有关手续公开;工作人员职责公开;工作纪律
            公开。有的还将本地税务干部家属经商的纳税情况列单公开。在公开办税的同时,在基层单位

            普遍配备兼职监察员,建立纪检日活动和举报制度,设置固定税收法制宣传专栏。开展税收法

            制宣传。
                 岗位责任制度 1990年,实行专管员岗位责任制,专管员按片区、行业或系统包干管户,

            任务到人,各税统管,集征、管、查于一身。1990年,全地区改革税收征管模式,根据新的征
            管模式所建立的分离机制,按照工作条例制定工作职责与操作规程。1997年,根据国务院办公

            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的通知》及黔府办发〔1997〕17号文件精神,明
            确征收、稽查的工作职责与范围,实现税务人员由管户到管事职能的转变。



                                             二 税款征收管理形式



                 城镇税收管理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私营工商业是区内主要纳税对象,户多面

            广。鉴于税务机构人员不足实际,采用行业管理形式,按行业建立纳税大、小组,借用工商联

            合会的组织系统,加强护税、协税。随着国家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完成,
            国家、集体商业的发展。从1954年起,各县城先后由行业管理过渡到地段管理。1956年,完成

            对私营经济改造,地段管理基础消失。城镇税收按系统实行归口管理,对各系统设税收专管
            员,实行各税统管。1979年后,出现多种经济共存并茂形势,个体经济尤为发展。鉴于个体经

            济户多面广,多经营不规范,在税收管理上,除对原有企业和新增账制健全的企业继续实行
            归口管理外,对个体经济采取地段管理办法。1990年,全地区开展税务基层建设后,随着征、

            管、查机制分别建立,城镇税收采取以下形式进行管理:加强税源户籍管理,开展税源大检

            查,清理漏征漏管户,做好税务登记及换证。2.加强税源监控,按,“抓大户,管好中户,稳住
            小户”的原则,划分不同企业类型,实行分类管理,对大型重点税源企业逐步实行驻厂管理;

            对中型企业实行分行业管理和分片管理;对个体经济试行查账征收;对零星分散税源,充分发
            挥协税、护税网络的作用,实行代征代扣或委托代征管理;对涉外税收,加强税收情报交换,

            落实审核评税制度,作好年检和加强专项检查。1994年,实施新税制后,城镇税收管理逐步进
            入以纳税申报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重点稽查为手段,组建办税服务厅,实

            行集中征收,专业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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