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6 - 毕节地区通志(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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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自制衣料染色还沿用此法。其次是土碱、硫磺。1840年鸦片战争后,煮青、硫化青及外商用
              本地五倍子生产的染料进入毕节市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化工产品由私商生产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至1956年,由百货公司和商贩经营。1956年,毕节县化工原料公司成立
              后,由其主营。1981年后,全部化工产品(危险品凭许可证经营)实行开放经营。

                   1.经营品种。1956年经营品种有纯碱、硫化青、煮青、碳酸、橡胶防老剂、油漆、纯苯、溶
              剂苯、石蜡、硼酸、硼砂。1962年增加松香、松节油、樟脑粉、樟脑油、五倍子。1981年后,

              松香、五倍子等林化工产品由林业部门经营。到1985年,五交化公司经营的化工品种有硫黄、
              石蜡、松香、松节油、明矾、小苏打、紫胶、染料合汁、硫化元、硫化蓝、油漆合汁、纯硫酸
              铝。以后增加柠檬酸、苯甲酸钠、黄磷。金沙黄磷厂生产的黄磷不仅数量大,且品质佳,出口

              多个国家和地区。
                   2.经营政策。1956年,经营纯碱除保持一定数量的储备外,停止批发,实行先工业后民用的

              配售政策,但必须保证人民生活的基本要求;以纯碱制造烧碱、液体碱者必须于配售后收回制
              成品。对国家规定计划的商品,按计划分配供应。1962年起,对经营销售化工危险品者,实行
              凭许可证经营。

                   3.扶持地方产品。硫磺矿源丰富,生产历史悠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由于生产工艺落
              后,未形成规模生产,产量很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中国工业器材公司贵州分公司把毕

              节专区硫磺生产作为优势产业加以扶持,先后发放无息贷款58万元。1975年,省商业厅拨款5万
              元。地区五交化公司长期派人深入产区帮助生产者解决实际困难,提高生产工艺,促进硫磺生

              产。1979年后,国营、集体、个体分别在矿源丰富的林口、官屯、燕子口、猫场建厂炼磺,产
              量从1949年的425吨发展到万余吨。生产工艺从沟罐磺发展到平炉、高炉、技改炉(灭烟炉)。

              硫磺成品畅销云南、四川、湖南、福建、广东、广西等省区。



                                            第三节    糖烟酒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各县城除有少数店铺专营糖酒外,其余均与食杂店同店经销,流
              动经销或自产自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立糖烟酒产销管理机构,组成销售行业,促进
              和扶持糖烟酒生产的发展。

                   经营机构 1953年9月,成立贵州省毕节专卖事业公司,与专区酒类事业专卖处合署办公,
              承担专卖购销业务。1954年,专卖公司经营业务扩大到糖、卷烟和烤烟。1959年,专卖公司并

              入专区副食品采购供应站。1964年恢复专卖公司,更名为糖烟酒公司,负责糖烟酒经营管理。
              1979年后,出现多种经济成分参与经营。

                   酒类专卖机构 1952年,成立毕节专区酒类事业专卖处,县设专卖管理所,区由税务部门
              兼管。酒类零售必须经过专卖机构批准,领有酒类零售牌照方可经营。1966~1967“文化大革
              命”期间,酒类专卖机构被撤销。1979年,恢复成立毕节地区酒类专卖事业管理局,此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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