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2 - 毕节地区通志(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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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根据国家在不同时期给商业部门制定的经营政策进行销售。1951
年前,专区贸易公司以最低商品价格,以零售为主,使群众直接买到迫切需要的日用生活用
品。1952年,百货分公司采取以批发为主,零售为辅的方针,通过与供销社合作,使百货商品
流通到各地农村。批发给供销社的商品进货付款期限不限,并给予3%~5.5%的优惠。1953年,
对机关、团体、学校、部队、厂矿(不含私营厂矿)的职工,采取由所在单位书面签订赊销
合同的方式推销。1954年后,对不敷供应的部分商品实行计划控制供应,并尽最大可能满足群
众需求,对价格高,库存多的商品采取分期付款和适当降价的办法推销。1955年,开始对私营
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百货分公司根据“多做批发,少做零售”的经营政策,从零售商品中
安排棉线、花线、各色头绳等16种商品;文化用品、百货商品中的55种给私商经营。商品安排
中对坐商经营以日用品为主,摊贩经营以土杂百货为主。1956年,对私改造基本完成后,各县
城关组成一个百货公私合营商店和若干合作小组经营,农村由供销社归口管理统一经营。1958
年,国家商业部规定放手收购工业品,实行购尽销光办法。毕节百货分公司成立百货批发站负
责毕节、赫章、威宁、水城、纳雍县的商品供应,同时云南镇雄的坡头、以勒、大湾、堰塘、
花鱼洞等供销社也由地区百货分公司供货。1960年,国内出现经济困难,日用工业品生产供给
受到严重影响,对胶鞋、火柴、肥皂等日用工业品采取凭票证供应。1962年,对手表、钟表采
取高价销售。到1963年随着轻工业生产的好转,取消票证、敞开供应。1966~1976年“文化大
革命”期间,许多日用工业品供给再度紧张。日用百货花色品种减少,有些日用急需品,往往
要通过走后门才能买到。1979年后,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鼓励各商品生产部门发展生产、
保障商品供给,各类商品供应日益丰富。1987年物价上涨,虽出现短暂的抢购风,但百货仍能
保证供应。1990年后,百货商品购销逐渐进入市场调剂。国营、集体、私营工商户根据市场需
求,随行就市组织供应。进入21世纪初,国营百货商业经营几乎被股份制商业、个体私营商业
代替,百货及兼营百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遍及城乡。2011年,毕节城关较为知名的百货批发市
场有毕节市小商品批发市场,零售商业有银开百货、合力超市、佳诚超市、恒源超市等大型百
货经营。
销售价格 1950年,毕节百货分公司经营的商品销售价格按省规定,实行全地区城乡一
价。1952~1982年,城乡百货销售价按省规定的地区差率、批零差率计算零售价格。从1966年
起,火柴、手表、缝衣针实行全国一价,电池、牙膏、墨水全省一价。1983年后,国务院批准
放开248种小商品,实行浮动3%~15%的价。1985年后,物价逐步放开,经营企业根据市场销售
情况自行定价。
二 棉布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民众多穿用自织土布、麻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居民多穿
用棉布、化纤布。1950年,设立花纱布支公司(后更名为地区纺织品公司),按国家的经营政
策,负责棉花、棉纱、棉布的批发业务和管理零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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