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0 - 毕节地区通志(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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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通志
                        BIJIE DIQU TONGZHI

              剿匪平叛、备战、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解放初期,匪患严重,各
              县民兵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清剿。1950年初,大定县组织民兵1000多人,3次配合人民解放军

              一四一团围剿县内叛匪,消灭叛匪罗湘培部高汉清等大小匪首307名。纳雍县组织民兵6个连,
              配合人民解放军围剿纳雍县东北部革新、义中、乐治、武佐等地土匪,击毙李维雄等匪首16

              名,缴获轻机枪3挺、长短枪330多支。1950年6~9月,金沙、威宁、赫章县民兵配合人民解放
              军部队进行金沙合围战、威赫合围战。1950年12月,纳雍县民兵在白泥屯活捉国民党贵州省第

              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叛匪首要人物廖兴序。1964年10月,毕节军分区奉命组建3个民兵运输团,
              待命参加抗美援越。1979年,中越边境自卫反击战开始后,毕节军分区奉命组建11个武装民兵
              机动营、1个有100个床位的民兵野战医院和1个拥有55辆汽车的民兵运输连,并进入支前参战准

                                                                   备状态。同时,组织民兵连、排,守护重
                                                                   要桥梁、水库、油库、渡口和担负铁路沿

                                                                   线执勤。据1978~1992年统计,全地区组
                                                                   织民兵13万多人次投入各种抢险救灾,解
                                                                   救被洪水围困的群众2.5万人,并协助受灾

                                                                   群众重建家园。2003年4月,全区民兵应
                                                                   急分队共扑灭森林火灾24次。2008~2011

                                                                   年,组织民兵参与雪凝救灾、火箭助推器
                                                                   残骸落区工作、救助迫降直升机以及其他

                                 民兵应急训练                            救灾任务。



                                              第三节 兵役制度





                   明清时期兵役制度 明朝,实行土流并治的政治制度,朝廷在设立卫、所军事机构,加强
              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同时,允许土司政治制度的存在。洪武四年(1371),朱元璋封水西首领

              霭翠为贵州宣慰使,承袭元朝统治者推行的土司制度,洪武六年(1373)诏贵州宣慰使霭翠位
              居各宣慰之上。实行军权、政权、族权合一。其各级行政机构均设有兵师统领士兵。兵员平时
              散则为农,战时聚则为兵。宣慰使领土兵,与卫指挥同隶于贵州都指挥使司,隶属明廷兵部管

              辖。水西兵或协同明廷官兵剿捕,镇压起义;或接受征调戍守他地;或聚集与官兵抗衡。这一
              制度,一直沿袭到清朝实施改土归流政治制度时。清康熙三年(1664),吴三桂平水西乌撒,

              分其地设大定、黔西、平远、威宁4府,由流官管辖。雍正四年至九年(1726~1731),清廷
              力行改土归流政策,解除土司武装,遣军队于土司辖地设立屯堡营汛,水西兵不复存在。至清

              末,依朝廷规定,实行募兵制。
                   民国兵役制度 民国时期,先后实行以下兵役制度。
                   1.募兵。民国前期,贵州军阀沿用清末募兵制,各部队招兵买马,扩充实力。后来,虽打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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