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3 - 毕节地区通志(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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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篇 军 事
第四章 防空与战备
第一节 沿革与职责
1937~1945年,抗战期间,毕节设防空指挥部,负责毕节城区防空事宜。1966年2月,成立
毕节专区人民防空委员会,研究解决人民防空工作问题,拟制防空预案,组织各方面力量,共
同完成平时和战时防空任务。1969年10月,人民防空委员会改称为人民防空领导小组,下设办
公室。1975年4月,人防办公室与交通战备办公室合并为毕节地区人防战备办公室。2001年,
毕节地区人民防空战备办公室更名为毕节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毕节地区交通战备办公室),
简称地区人防办。地区人防办既是地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行署主管人民防
空、国防交通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国防交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
政策、规章;指导、监督全地区人民防空、国防交通的行政执法。2.编制全地区人民防空事业发
展战略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3.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地区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审
核全地区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审核、监督全区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人民防空
事项,指导、监督、检查全地区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4.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
工作;负责地级人民防空指挥所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各县市制订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
案并监督检查;组织和指导城市防空袭演练。5.搞好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协调利用邮电、
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6.负责战时发放空袭警报和实
施灯火管制,组织人口与战备物资的疏散和隐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组织消除空
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7.组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
防空知识和技能;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训练;组织人防专业队伍完成政府赋予的有关抢险救
灾任务。8.组织管理全地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按照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全地
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负责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的设
计审批、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负责管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收取和使用;指导全地区人
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的人民防空事
项。9.负责人民防空、国防交通的科学技术和学术研究及其成果在工程中的推广应用;负责人
民防空行业标准化工作和国防交通正规化建设。10.规划全地区国防交通网络布局;按照国防要
求,制订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基本建设规划和计划;协同计划、交通运输、邮电通信部门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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