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3 - 毕节地区通志(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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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人口 民族 宗教
为“僚”;唐宋称为“番(音bǒ)”“蛮”;元明清至新中国成立前称仲家、侬家、土人、水
家、水族、夷族。1949~1952年,曾统称布依族为夷家。1953年10月10日国家民委批准,统一
命名为布依族。
族源 布依族先民是毕节地区的土著居民。汉文献曾以越、濮、僚、夷、仲记载称呼布依
族先民。唐宋时期,布依族被称为番(音bǒ)、蛮。元时期被称为仲家蛮。布依族先民在历史
长河中、多次与当地或外来的族群发生融合,有的分支为其他民族。明清时期,朝廷派大批汉
族入黔,部分汉族军人与当地布依族结婚而融合到布依族中。
人口分布 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毕节专区共有布依族3.27万人;1964年第二次全
国人口普查,全专区共有布依族3.01万人;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地区有布依族4.18万
人;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4.97万人;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5.93万人,占全地区
普查时人口总数的0.94%。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地区有布依族人口55123人,占全地
区总人口数的0.84%。1984年,建有黔西县五里布依族乡、化石布依族苗族乡、治中布依族乡、
仡仲彝族布依族乡;金沙县绿竹彝族苗族布依族乡;织金县沙桂布依族乡、务卜苗族彝族布依
族乡、海马布依族苗族乡;纳雍县堰塘苗族布依族彝族乡、老凹坝苗族布依族彝族乡;威宁县
新发布依族乡。据1991年毕节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编《毕节地区民族乡乡情调查》记载,各县
布依族人口分别为:毕节县134人、大方县1102人、黔西县9069人、金沙县503人、织金县4821
人、纳维县1738人、威宁县3273人、赫章县469人。全地区共2.11万人。1992年,实行撤区、建
镇、并乡,全地以布依族单建或布依族与其他少数民族合建民族乡共8个。即大方县大水彝族苗
族布依族族乡,有布依族1200人;黔西县钟山布依族彝族乡,布依族3882人,占少数民族人口
的40.22%;黔西县五里布依族苗族乡,布依族4299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56.5%;金沙县大田彝
族苗族布依族乡,布依族181人;织金县茶店布依族苗族彝族乡,布依族4139人;织金县金龙苗
族彝族布依族乡,布依族1335人,织金县鸡场苗族彝族布依族乡;威宁县新发布依族乡,布依
族3776人。
社会组织 1.宗族制。由同宗同姓的一个或数个村寨组成,血缘组织联系紧密,内部禁止通
婚,每个宗族都有族长,族长一般由辈分较高并有威望者担任,也有辈分虽不高,但属族中经
济大户,在社会中有能力有威望者任族长的。对内,族长伸张家传、家教和家规;弘扬办事公
道,尊老爱幼,相互帮助,自立自强,不欺人也不怕人欺;以理服人,热心公益事业,爱村爱
家。有违反上述规矩者,族长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罚款或作其他处罚。对外,族长进行
族际交往,协商大事,谈判解决纠纷。族长的行动受族规制约,在外代表族内利益,维护族内
尊严,主持宗族议事。平时有家族长全体会议、家族长代表会议、当事人与评中人专门会议、
有关方面协商会议。遇事民主协商,决议后族长负责施行。宗族聚会的另一形式,是清明节祭
扫祖坟聚会,由族长召开各家长会议,确定祭扫规模、分工及费用数额。古时,每个家族都有
祭祀田或坟田,祭扫祖坟开支由坟田的收入支出。现代多由每户出钱粮若干,届时聚于祖坟
前,杀猪置酒祭扫,举行合族宴会。布依族宗族内设有老人会互助会,亲邻有事,互相帮助,
不计报酬。族人犯族规被开除者,不允许参加本宗族活动,受族人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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