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5 - 毕节地区通志(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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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人口 民族 宗教


            业、父母情况、家庭经济状况转告女家,女家应允可以提亲,男家以钱物酬谢媒人。(2)
            提亲。媒人带上男家礼物到女家,介绍男方情况,婉言提起亲事。女方家认为有考虑余地,

            收下礼物,不明确表态。之后,暗访了解男方品貌才能及家庭状况。媒人第二次带上更丰厚
            礼物到女方家,女家不同意,就将两次礼物一并退还媒人,婉言谢绝;如有意联姻,则巧妙

            致谢,媒人趁机劝说,直到女家明确同意联姻意愿。(3)订婚。选择吉日,媒人到女家商
            定亲事,女家备酒席款待,并请舅舅、姑父等至亲作陪。向媒人转告男家所需要的彩礼。

            (4)下聘礼,择定婚期。临结婚前,男家择定吉日,请2人向女家送聘礼及庚帖(男方出生
            年月日时,空女方),女家款待后,在男方庚帖上填上女方生辰退回。双方筹备嫁娶之事。
            (5)接亲。男女两家均办酒席请客。男家请媒人和接亲人陪同备花轿、吹打鼓乐去接亲;

            女家请亲友送亲及送嫁妆。(6)回门。婚后3天,新郎陪新娘回娘家,有的当天返回,有的
            多住几日。旧社会还有买卖婚姻,不少穷家女子被人拐骗卖给他人为妻作妾,年纪小的当童

            养媳。新中国成立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男女青年自由恋爱结婚,建立家
            庭。男到女家上门,老年人续伴,寡妇再嫁均成自由行为。20世纪80年代后,城乡人民生活
            逐渐富裕,大办婚事日益增多。农村包中巴车、小面包车接亲,城市几辆十几辆小车接亲已

            不是稀罕事。
                 3.丧葬。汉族丧葬沿袭古时礼仪,包括送终下榻,烧倒头纸(斗纸)、报丧、入殓、成服、

            守丧、家祭、超度、看风水找葬地、发丧、埋葬、送火、复山、供七除灵。穷苦人家无钱大
            操大办,也要请端公道士开路、绕棺烧纸烛直到埋葬。新中国成立后禁止请端公道士念经,丧

            葬中礼仪减少。20世纪80年代起,请端公道士给亡者超度念经之风又有抬头,农村人家普遍进
            行。在一些机关干部、职工和群众采用新葬礼,设灵堂,挂挽联,送花圈,开追悼会,然后将

            棺木送上山安葬,立碑记其生平。20世纪90年代后期起,毕节城区率先实施丧葬改革,一律实
            行火化,设置公墓安葬亡者。
                 4.信仰与禁忌。(1)信仰汉族信仰多神,对天、地、君、亲、师敬奉尤其虔诚。无论城

            乡都于神龛后的神壁正中挂天地君亲师位神牌,两旁加写儒、释、道始祖孔子、佛祖、老君,
            并按职业或从商加写赵公元帅或福禄财神,各行业根据自身情况,加供奉本行业神祇。如务

            农者加写牛马二王或稼穑仙师,行医者加写药王三圣,石木匠加写鲁班先师,酿造者加写杜
            康仙师作陪神供奉,俗称三教香火。少数信佛者入庙为僧或作居士,多数在家于每月二、
            六、九日或初一、十五日吃素作信佛仪式。对观音菩萨信奉人较多,一部分人家在家中供奉

            观音菩萨像。(2)禁忌。汉族禁忌较多,主要有:早晨不说不吉利的话,吃饭不跷脚,红
            (黄)沙日不出门办事、戊日不下地干活,未回门的新媳不进别人家、未满月的产妇不入堂

            屋,不挑空桶或背空箩进门,除夕吃年饭不能吃汤泡饭、正月初一不扫地倒灰及倒水出门、过
            年期间不说“鬼”等。

                 5.传统节日。清代至民国时期兴过年(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阳节、中元节、中秋
            节、重阳节、农历十月初一(为牛过节)、腊八、送灶神、除夕。现在主要节日有:春节(含
            除夕)、清明节、端阳节、中元节、中秋节和十月初一,其中最隆重节日为春节。春节前农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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