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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志                     1978~2005







                                       第二十三章 文化体育





                 1978 年后,昌宁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体育健身需求、丰富文化生活为出发点,加强文化体
            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挖掘、保护和弘扬民族文化,努力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和竞争力,不断加大文化市场管理力度,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健康发展。至 2005 年,广播覆盖率 84%,
            电视覆盖率 89%,有有线电视站 14 个,入网用户 1 万余户;昌宁运动员获得市级及以上体育赛事奖牌
            749 枚,其中金牌 280 枚、银牌 251 枚、铜牌 218 枚,20 余人次打破保山市田径项目纪录。
                 档案、地方志机构恢复、设立后,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大局,扎实做好档案保管抢救、利用工作,
            持续加强地方志编纂、开发利用,编纂出版第一部《昌宁县志》等志书 9 部。



                                           第一节 文体广电机构



                 一、文化体育机构

                 1978 年 11 月 3 日,县委批准恢复昌宁县体育运动委员会,12 月 14 日挂牌办公。1981 年 9 月 20 日,
            从县文教局划出文化工作职能,设立昌宁县文化科,下设文化馆、新华书店(1985 年 1 月人事权收归
            省管)、文工队、电影管理站(1984 年改称电影发行放映公司)。1983 年 12 月,县文化科更名为昌
            宁县文化局。1985 年 1 月,增设县图书馆。1987 年 7 月,增设县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9 月,
            增设文物管理所。1988 年 5 月,增设业余少体校。1995 年 2 月,县文化局与县体育运动委员会合并组
            建昌宁县文化体育局。6 月,县文化体育局内设办公室、体育科、文化科,核定人员编制 12 名,其中
            行政编制 8 名、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 1 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 3 名。2000 年,旅游工作职能从县
            人民政府办公室划入。2002 年 9 月,旅游工作职能划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文化体育局内设办公室、
            文化艺术科、体育科、文化稽查队(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定人员编制 14 名,其中行政编
            制 7 名、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 5 名、工勤编制 2 名;辖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文工队、
            业余少体校。2005 年末,县文化体育局实有干部职工 45 人。

                 二、广播电视机构

                 1978 年,昌宁县广播站内设采编室、播音室、会计室、修理室、出纳室、服务部,隶属县委宣传部。
            1984 年,内设电视差转台及机务、外线、编播、后勤组。l990 年 4 月,设立昌宁县广播电视局,为县
            人民政府下属正科级机构,内设办公室、事业科、宣传科、广播站、电视转播台,核定人员编制 23 名。
            1991 年 7 月,广播站更名为昌宁人民广播电台。1993 年 2 月,设立保山电视台昌宁记者站。1995 年 2
            月,县广播电视局转为事业单位。2002 年 6 月,设置为行使行政职能的正科级事业机构。9 月,县广
            播电视局内设办公室、事业技术科、总编室、新闻部、专题文艺广告部,核定人员编制 30 名,其中行
            使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 5 名、事业编制 23 名、工勤编制 2 名。2005 年,实有干部职工 26 人。


                 三、档案机构
                 1981 年 3 月,恢复昌宁县档案馆,为县委直属机构,人员编制 3 名。1984 年 1 月,为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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