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1 - 昌宁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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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法治军事        政治卷


               识等。
                   应急应战 1978 ~ 2005 年,昌宁县民兵在支前、维护社会治安、参加经济社会建设、抢险救灾
               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作用。1979 年,昌宁县征集武装民兵和复退军人 120 人,赴前线部队参与我
               国边境自卫还击作战。组织 16 个民兵连民兵参与县城至翁堵、耈街至珠街、卡斯至鸡飞 3 条公路建设。
               1990 年 8 月,预备役步兵 2 营炮兵连 3 次参加枯柯河抗洪抢险。1992 年 7 月,湾甸乡民兵协助湾甸派
               出所抓获毒犯 3 人,缴获海洛因 20.16 千克、手榴弹 1 枚、五四式手枪 1 支。1995 年 10 月 8 日,河西
               水库出现险情,县直机关民兵和右甸镇民兵到右甸坝可能淹没地区居民家中做好转移疏散思想动员工
               作。1999 年 4 月 5 日,调集右甸、柯街、卡斯 3 个乡镇和华侨农场民兵应急分队 161 人,参与县城西
               南部森林火灾扑救。2001 年 4 月 11 日,组织正在集训城市民兵应急分队参与县城西部回头山森林火
               灾扑救。9 月 10 日,调集卡斯、柯街 2 个糖业公司民兵应急分队参与鸡飞乡八甲村旧寨村民小组山体
               滑坡点抗灾救灾,搭建简易住房 44 幢 138 间。2002 年 8 月,柯街、卡斯、湾甸 3 个糖业公司民兵应
               急分队 120 人,赴更戛乡西桂村山体坍陷、滑坡点为受灾户搭建临时住所 55 间、临时小学 1 所。2004
               年 9 月,右甸坝区连降暴雨,县城南门河堵塞,城区主要街道被洪水淹没、泥沙淹埋,调集机关民兵
               1000 余人参与抢险、清理街道淤泥。
                   武器装备管理 1978 年 8 月,昌宁县集中收回三八式 65 步枪(长短枪)及弹药、各式 79 步枪及
               子弹。1979 年,全面检查民兵武器,换装武器 1710 件,维修损坏武器 121 件。1980 年,配发至各公
               社武器大部分集中在公社保管,少部分集中在大队、糖厂保管,做到 1 个公社 1 个库室、枪有架、弹

               有柜。同时,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召开武装民兵排武器个人保管现场会。县人武部民兵武
               器管理做法在保山军分区推广。1986 年 5 月,民兵武器全部收归县人武部保管,配备专职武器仓库保
               管(警卫)员。1991 年 12 月,投资 10 万元修缮民兵武器仓库。1996 年,配备武器仓库保管(警卫)
               员。2000 年 9 月起,县人武部全面落实装备工作党委领导、首长负责、统一计划、分级实施原则和人
               武部军政主官对武器装备工作负完全责任规定。2002 年,县人武部新建武器装备仓库,完成整体搬迁。
               2003 年 12 月,民兵武器仓库被云南省军区评为“红旗仓库”。至 2005 年,民兵武器仓库连续 26 年
               无安全事故。

                   三、兵役

                   昌宁县兵役工作包括兵役登记和兵员征集两方面。
                   兵役登记 1978 年,昌宁县延续实行每年 12 月 31 日年满 18 岁男性公民,在 9 月 30 日前到指定
               地点进行兵役登记制度。1978 ~ 1979 年,昌宁县统计 1954 年后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统计结果显示:
               有复退军人 6896 人。1980 年起,每年开展退伍军人登记、统计工作。同年,昌宁县有返乡 35 岁以下
               退伍军人 1549 人,其中符合服预备役 1396 人。1984 年起,预备役登记重点为退伍军人和与军事专业
               对口技术人员。1997 年起,昌宁县结合民兵整组工作,按照上年度征兵任务数 4 倍确定预征对象。由
               村(办事处)、企事业单位负责经过兵役登记应征公民审核把关工作,择优向乡镇推荐预征对象;公
               安派出所等单位进行审查,向县人武部推荐预征对象;县人武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确定预征对象,
               并在其居住地和工作单位张榜公布。1993 ~ 2001 年,昌宁县仅对当年退伍兵服预备役人员进行登记。
               2003 年民兵整组后,昌宁县组织完成适龄公民信息采集和录入、兵役登记证发放和预征对象确定工作,
               兵役登记 9068 人,适龄青年 9380 人,预征对象 490 人。2004 年,实施兵役登记 9122 人,适龄青年
               9440 人,预征对象 450 人。2002 ~ 2005 年,昌宁县开展服一、二类预备役及当年接收退伍兵、登记
               服预备役和服军官预备役人员、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登记工作。
                   兵员征集 1978 年,昌宁县征集兵员 150 人。次年,征集兵员 426 人,为历年最多。1980 年,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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