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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镇市委执政纪要 /2017
清镇市市级机关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清党办发 〔2016〕3号
(2016年 3月 4日印发)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贵阳市
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和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降低行政
成本,推进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根据中共 《关于全面推进公务
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贵州省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 《贵阳市机关公务用车制
度改革总体方案》和 《清镇市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清镇市市级机关实
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
(一)总体目标
围绕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转变传统的公务用车运行
管理方式,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保障提供方式,建立新型公务用车
制度。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制度创新,保障公务出行。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
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
的公务用车。
2坚持统筹兼顾,注重政策配套。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正确处理改革涉及的各方面利益关
系,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增强可行性和协调性,并保证新旧机制平稳转换。
3坚持统一部署、分类分步推进。市级机关及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乡 (镇)
机关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5年 12月底前基本完成。驻地方的垂直管理单位改革与地方改革
同步推进。
二、参改范围
(一)机构范围
市委各部委,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协机关,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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