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1 - 中共清镇市委执政纪要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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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选编
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
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
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
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
报,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
任。审计部门要把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统筹费用的提
取和使用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健全舆情反馈机
制,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的违纪违规问题。
九、其他
市级直属和市级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市属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
改革,待国家和省出台有关政策后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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