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4 - 中共澄江县委执政纪要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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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澄江县委执政纪要 2016









                                                   中共澄江县委

                             印发《澄江县关于建立党员干部干事创业

                                  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道,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驻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澄江县鼓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办法(试行)》(澄发〔2016〕4号)文
                  件精神,经县委研究同意,现将《澄江县关于建立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
                  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澄江县委员会
                                                                                      2016年4月8日






                                  澄江县关于建立党员干部干事创业

                                          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争先创优”跨越发展大讨论、大行动的要求,进一步营造支持改革、鼓
                  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的干事创业良好环境,切实推进我县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落
                  实,更好地开创全面深化改革新局面,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
                  处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现制定如下办法。
                       一、容错免责机制运行原则
                       容错免责,是指单位或党员干部在履职担当、创新创业过程中出现失误和过错,符合容
                  错免责申请条件的,通过启动容错免责程序,可获得责任豁免,依纪依法对其免予处分、从
                  轻、减轻处理或免予问责。主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鼓励担当,支持创新
                       进一步解放思想,鼓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大胆履职、高效干事,进一步增强县委、县
                  政府的领导力和各级各部门的执行力;大力支持党员干部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改革创新,
                  不断推出符合本地实际、符合政策法规、经济社会效果好的创新思路和改革举措,努力营造
                  “宽容失败、允许试错”的干事创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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