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1 - 中共澄江县委执政纪要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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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文件
诉求,接受人民团体监督。政协要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团体及其界别委员的作用,
积极组织人民团体参与协商、视察、调研等活动,密切各专门委员会和人民团体的联系,促
进人民团体与县委政府的协商工作有效开展。
(十四)组织引导群众开展协商
人民团体要建立完善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机制,搭建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平台,引导群众有
序参与,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及时组织对涉及所联系群众切身利益
的问题开展协商。加强社情民意的分析研判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协助县委、政府解
决涉及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拓展联系渠道和工作领域,把联系服务新兴社会群体纳入工作
范围,增强协商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加强对相关领域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引领作用,搭建相
关社会组织与县委、政府沟通交流平台。注重与特殊群体的联系和协商工作,建立依法维护
其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
六、注重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协商,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
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注重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协商,积极促进民族
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
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十五)坚持充分发挥制度优势,扎实做好政治协商工作
紧紧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健全协商机制,完善协商制度,拓宽协商渠道,进一步
加强和改进政治协商工作,使各族各界代表人士更好地参政议政,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十六)做好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党外代表人士等统一战线代表
人士协商工作
要认真探索和研究,建立协商工作机制,搭建协商工作平台,支持统一战线代表人士积
极建言献策、参政议政。
七、推进基层协商,扩大基层民主有序发展
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
要求,建立健全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协调联动机制,稳步开展基层协商,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
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十七)推进镇、街道的协商
围绕本地城乡规划、工程项目、征地拆迁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等,根据年度工
作规划和重点,提出协商议题并进行公示。针对协商议题和内容,组织辖区内人大代表、政
协委员,社会各界代表人士、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及社团组织代表,涉事群体代表和特聘
专家等,采取会议协商、现场协商、民主恳谈、第三方评估、听证公示等形式开展协商。加
强对行政村、社区协商议题的确定、协商活动的开展等方面的指导,强化对协商工作的监督
检查,并将协商民主建设工作纳入行政村、社区党组织重要考核内容及其负责人述职评议内
容。对跨行政村或社区的重要决策事项,由镇、街道组织开展协商;涉及地域广、情况特别
复杂的,根据需要可由镇、街道申请,由县组织开展协商。
(十八)推进行政村、社区的协商
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涉及城乡村(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项,以及村
(居)民反映强烈、要求迫切的公共问题都应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协商。协商时充分吸收利益
相关者参与。涉及村(社区)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全体村(居)民利益事项的协商,应以
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基层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村(居)民为协商主体,并逐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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