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5 - 中共澄江县委执政纪要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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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文件

                       (二)实事求是,区别对待
                       正确认识创新创业过程中工作失误和党员干部个人腐败行为的本质区别。坚持“三个区
                  分开来”,即把党员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
                  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
                  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
                  故意行为区分开来。
                       (三)客观公正,准确把握
                       在处理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中发生的问题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内法规
                  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客观公正、准确把握问题发生的相关信息,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诉
                  意见,科学认定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对出现过失或违规情节较轻的,或对因政策界限不
                  明确或受政策调整等客观因素影响而发生错误的,视情节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二、申请免予追责的条件
                       党员干部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过程中,主观上为公为民,客观上勤勉尽责,但未达到
                  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除外),只要符合以下10种情形之一
                  的,即可申请容错免责:
                       (一)属于不可抗力导致的;
                       (二)因法律、法规、纪律、规纪修改或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的;
                       (三)因经验不足首次出现失误,情节不严重或尚未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因分工调整岗位,工作推进不力或失误较小的;
                       (五)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
                       (六)符合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已按程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阳光运行且有相关书面
                  文字记录的;
                       (八)没有为本人、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的;
                       (九)能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尽力挽救,最大限度挽回损失或消除不良影响的;
                       (十)为加快行政审批,采取先审批后补材料的。
                       三、认定免予追责的程序
                       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作实施过程中,或因改革创新出现失误受到追责等情形时,可向纪检
                  监察机关提出免责申请。县纪委和监察局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党纪政纪规定予以核实认定。
                       (一)申请
                       单位或本人认为符合免责条件的,应在启动问责程序后7个工作日内,由所在单位党委
                  (党总支、党支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向纪委、监察局提出书面申请。
                       (二)核实
                       纪委、监察局依据申请事项开展调查,出具书面调查报告。
                       (三)认定
                       根据调查结果,由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作出认定意见,必要时可实行听证制。认定
                  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或个人反馈并予以答复解释;必要时向县委、县政府书面报告。
                       (四)暂缓
                       对一时难以定论的,可以暂缓做出决定,实行暂挂制,一般暂挂时间不超过3个月,期
                  满给予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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