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9 - 宣威政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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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
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宣办发〔2014〕25 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
民团体: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第五届 38 次常委会议讨论通过,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 4 月 17 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新时期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曲办发〔2013〕41 号)精神,
结合宣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办好政协提案是各级党政
机关的重要职责。做好提案办理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发展人民民主、加强民主监督,更好地发挥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优势,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
政治建设;对于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推进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事业的强大合力;对于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团结各界的重要桥梁纽带
作用,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于提升
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强和改进党和政府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工作,支持人民政协运用提案履行职能。各承办单位党政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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