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4 - 毕节地区通志(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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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通志
                      BIJIE DIQU TONGZHI

            费;衣裤单薄不能御寒者,发给棉衣裤。由于收容难民人数不多,由县救济难民事务分处分别
            介绍工作,以维持生计。1949年8月抗战胜利后,外省来避难的人员纷纷返回原籍。对其中部分

            贫困难民,贵州省政府拨款资助返乡。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社会福利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全专区有毕节救济院、织金救济院、黔西救济院、大定救济院、

            大定县济善堂、中国华洋义赈总会贵阳分会黔西支会,由所在县人民政府接管。至1951年,经
            所在县接管整顿后,建立起生产教养院5所,教养老残孤幼及游民495人。是年7月,毕节县生

            产教养院改为儿童教养院,将毕节、大定、黔西、织金、纳雍县生产教养院收容250名儿童全
            部移入毕节县儿童教养院。1954~1957年,各县整顿、调整、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审查清理收

            容对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1959~1960年,全地区农村建起一批孤儿院。1961年,全地区有
            孤儿院112所,入院孤儿占孤儿总数的71.8%。1963年上半年,全地区尚有农村孤儿院81所,

            在院孤儿4651人。是年下半年起,各县整顿合并孤儿院,将原81院合并为24院,同时培训保育
            人员,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1957年7月17日将1956年建立在毕节县官屯乡高桥村的“毕节县
            高桥农场”,迁至毕节县杨家湾区拱拢坪,更名为“毕节县周驿茶场”,隶属于原毕节县民

            政局主管,收容教育改造安置毕节和六盘水两个地市长期流浪人员和儿童教养院年满16周岁的
            孤儿近千人,通过思想教育和生产劳动相结合,让他们学会生产技能,改变陋习,成为自食其

            力的劳动者。1964年至1968年隶属于贵州省民政厅主管,1969年移交毕节地区民政局管理,更
            名为“贵州省毕节地区周驿茶场”。1958年,毕节县设立精神病院,当年收容精神病人56人。
            1966年由毕节专署民政科接管,1980年改为毕节地区精神病人福利院,2011年改为毕节市精神

            病院,至2017年仍为全毕节唯一一所国办精神病专科医院,为地区民政局所属精神病人福利机
            构。1980年,毕节县民政局在城郊双树湾建社会福利院,采取院养和分散供养的办法,供养70

            名70岁以上无依无靠的老人。每年每名老人供养费400多元。是年,全地区民政部门共办社会福
            利事业单位5个,其中社会福利院3个,儿童福利院1个,精神病院1所。
                 1990年,地区及各县民政局贯彻贵州省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深化改革工作座谈会精神,

            治理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脏、乱、差,面向社会开放,促进社会福利事业由封闭型、救济型,
            向开放型、福利型转变。是年,地区和各县(市)成立残疾人联合会,通过兴办经济实体,安

            排和帮助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对居家农村的孤老、残疾
            人、精神病人、麻风病人的生活和医疗主要由政府救济及亲族、邻里帮助。2004年原收容所改

            称“救助管理站”,专门针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送返、安置等。
                 2002~2004年民政部福彩公益金连续3年实施“星光计划”,八县市建设了一批“星光老年

            之家”设施。2005年起,通过实施“明天计划”,1800余名孤残儿童得到了救治,其中358名具
            有手术适应症者已康复。从2001年起,通过实施“微笑列车”和“重生行动”项目,2232名唇
            腭裂患者得到手术矫治。通过“明天计划”项目,为335名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通过“助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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