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9 - 毕节地区通志(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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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篇 人力资源管理与民政
为全国对口收容遣送。1984~1998年,地区收容所共收容遣送20440人次。
2.救助管理。2003年8月,毕节地区实施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办法》和国家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挂牌成立毕节
地区救助管理站,改革收容遣送制度,实行关爱性救助管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不再是收容遣
送对象,而是政策救助管理对象。废除一切不符合自愿和无偿原则的做法,不再采用抓盲流、
强制劳动、交费放人、押送遣返办法。《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界定救助对象作出明确规
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要同时具备:一是自身无力解决食宿;二是无亲友投靠;三
是既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又不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四是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
员。2004年,全地区共对社会流浪乞讨人员3216人次实施救助,其中跨省救助87人,使其安全
返回家乡。2005年,毕节地区流浪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成立,机构设置与救助站合署办公。
是年,全区对社会流浪乞讨人员4783人次实施救助,其中未成年人845人次,使他们安全返回家
乡。2011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158人次,其中未成年人347人次。
地名普查与勘界 1.地名普查。1980年,各县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地名、更名的暂行规
定》和《贵州省地名普查实施细则》《贵州省地名管理规定》,相继成立地名普查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开展地名普查工作。全地区地名工作人员通过内查(查史书、方志、家谱及有关
文字资料)、外调,反复核实。据毕节、黔西、织金、纳雍、威宁县统计,共收集地名资料2.79
万条,包括行政区划、专业部门、名胜古迹、山峰、洞穴、河流、水库、桥梁、渡口,为国家
提供一份较为翔实、完备的地名资料。在普查基础上,各县逐条核实地名,作规范化、标准化
处理;同时编写文字概况资料,收集和拍摄照片,绘制地图,相继编印出版《县地名录》。
1994年11月5日,地区在织金县进行地名补查试点,各县市共抽调122名工作人员参加试点培
训。翌年初,在织金县召开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现场会。随后,各县市相继抽调人员集中培训
后,普遍开展地名补查工作,并于当年结束。之后,各县市按规定对县域内重复地名以及以序
数命名的地名进行核调平衡,按照审批程序作更名或重新命名处理。2011年,完成国家地名数
据库数据收集上报工作。
2.勘界。毕节地区与四川省叙永、古蔺,云南省镇雄、彝良、昭通、鲁甸、会泽、宣威接
壤;与省内遵义、仁怀、息烽、修文、清镇、平坝、普定、六枝、水城、钟山相邻。历史未正
式勘定过边界线,一直沿用传统习惯线为界。1996年8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勘定省、
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从1996年起,用5年时间完成省、县陆地行政
区域界线的勘定。11月28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开展勘定省内行政区域界线工作的通
知》。毕节地区行政公署根据上述通知精神,成立地区勘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县
市也建立相应机构。地、县共组织勘界技术人员50人,进行勘界。1997年3月,地区行署召开会
议,研究相关勘界工作重大问题,并印发《毕节地区勘界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排部署勘界工
作。通知确定勘界的任务是核定法定线、勘定习惯线、解决争议线。通过勘界,在实地竖立界
桩,形成准确反映实际边界线走向的文件、资料和地形图,按照规定程序将省、县行政区域界
线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实行依法治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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