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2 - 毕节地区通志(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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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通志
                      BIJIE DIQU TONGZHI

            合城镇安置对象进行就业前的职业技能培训,发放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经费83.25万元。
            2011年,接收退役士兵1713人,符合政策安置493人,其中,回农村安置1220人,自谋职业189

            人,发放自谋职业金625.8万元;下拨经费140万元培训资金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立功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1980年,毕节地区遵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认真解决在保卫

            祖国和建设社会主义事业中荣立二等功以上农村籍退伍战士工作的指示》,自是年开始,按规
            定,战士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其家属当年享受100元以上的优待金。1987年12月12日,国
            务院发布《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规定,农村退伍义务兵在服役期间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应当

            安排工作;服役前没有参加工作的,在部队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和
            立二等功以上的城镇退伍义务兵安排工作时,应优先照顾该人志愿。毕节地区还对荣立二等功

            以上的农村籍退伍战士,按照就地、就近、从优的原则安排工作。从1980~1998年,毕节地区
            共安置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伍军人148人。

                 对军地两用人才的安置 1984年,全地区各级民政部门与人武部协作,调查1980~1984年
            退伍军人的技术状况,并逐个登记、建卡。查清1984年以前共有退伍技术兵5354名,涉及驾

            驶、卫生、汽车修理、电机修理等19个专业,为政府开发使用退伍军地两用人才提供依据。
            1986年起,根据国务院、中共军委关于“充分发挥当地的优势,广开渠道,把开发使用两用人
            才的路子拓宽,把工作搞上去”的指示精神,各县结合实际,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使

            用退伍军人中的两用人才。1986~1988年,全地区推荐录用退伍军地两用人才5394名,占农村
            退伍军人总数的22.03%。1988年末,毕节地区有4名退伍军人两用人才被成都军区授予成才致

            富先锋称号。1992年,毕节地区贯彻执行《贵州省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开发基金筹集管理暂行办
            法》,由民政、财政两部门和农业银行共同成立军地两用人才开发基金会,筹集基金用于扶持
            退伍军人兴办投资回收快、效益好的扶贫型、开发型、服务型、示范型的经济实体。是年,接

            受有偿扶持的退伍军地两用人才经济实体有黔西县两用人才汽车维修中心和金沙县友谊汽车修
            理厂。1994年末,全地区创办军地两用人才经济实体10个,其中毕节市2个,大方、黔西、金

            沙、纳雍、赫章县各1个,织金县3个。1995~1998年,全地区安置军地两用人才3774人。2001
            年,回农村安置的军地两用人才1504人,占当年回农村安置的退伍军人1903名的81%。通过各种
            渠道培训后,全部开发选用。2004年,全地区回农村安置的军地两用人才1454人,通过各种渠

            道培训后,选用1277人,占农村两用人才总数的88%。2005年,全地区下拨经费24万元,用于农
            村退伍军人生产、生活、住房困难补助和辅助两用人才开发使用。




                                   第四节 社会福利及慈善事业





                                   一 清代和民国时期的养老存孤济贫


                 据《大定府志》记载:清康熙四十二年(1703),威宁府及所辖州、县奉谕,凡70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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