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4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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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通志
                        BIJIE  DIQU  TONGZHI

              止,属乌撒府下夷民头目白菲伍约地方到象坡止。又起至乌撒卫管下左所、腰站,屯军印,千
              户李承恩,百禄军屯,小片李□,屯头申白脸,保长杨伟,保长马俸。右至地名火烧铺止,乌

              撒府和下夷民头目伍镯沙都地□□白桓止。又起至本卫管下泉铺止,铺□到晋保长朱朝武、王
              六光地界。

                                                                                            嘉靖四十四年立



                   赫章平山铺放水碑 存今平山乡政府门前。长方形,青石质地,高1.57米,宽0.85米,厚
              0.05米。碑文楷书直向阴刻,因年久风蚀,只隐约可辨。道光十四年(1834)立,刻放水规约。


              附:碑文

                   庞堂正县为民请示,恳批示。据呈该处放水轮班,尚与农田有益,准存案以侯,各宜遵

              奉,免兹扰。如争为惩,准定条规。其水剖为六轮,日夜如轮耕放。承接轮水□,以日出时起
              至日落时止,不准私行夜间偷放,违者公罚。持强估放不遵轮期者,报官究治。同轮放水者,
              约□多寡不一,务宜计数均派,不可以估少,亦不可以多抗少,稍有估抗,请示至于公罚。未

              至轮期私自盗放者,一径查出,此等不遵乡正规定之人,必逐人移居,不惟止其轮期并公罚。
              轮期为永定制,无分晴雨,俱宜通守,肆意混放者罚。坝头上之水,或被痕箕山之处,擅行挖

              去放在它处,不由右沟□□该处引放螺丝田沟水者,齐集向伊理论;推诱不前者,凭众处罚。
              值水少天旱,水每不足,各人公议分均酌量放水多少,以资灌溉,不准一家人占沟放水流水,

              违者禀就。以上数条,俱系乡中老幼遵奉。
                   奉命同议定□□□□□将此水剖为六轮,永远不得混乱;倘恃势抗违者,详控罚。头轮街

              横沟起,到后街横沟田坝,横街至庙门长秧田止,昼放。二轮至横田以下,革化子田二斗,夜
              放。三轮瓦厂平头道沟起,酸梨树沟止,同轮分放,昼放。放坝头上之处,日后开田者,勿得
              占官沟之水。四轮石丫岔沟至庙门大路以下沟尾止,夜放。五轮平埂田石丫起,至坟左右同

              放,昼放。六轮碗厂坪起至庙山后,顺大路高坎子左右至上街口止,夜放。横街一路,横沟至
              尾沟各日轮者,有劫水者罚款一两八分。

                                                                            大清道光十四年四月二十八日立


                   黔西东山寺诗碑 原立城郊东山,山上原有东山寺,又名开元寺,清康熙年间建。当地文

              人雅士常到此游览,题诗唱和,寺僧择其优者刻于碑上,以为胜迹。碑长1.31米,宽0.68米,青
              石质,行书,阴刻。20世纪50年代寺毁,诗碑今已移入水西公园内。


              附:碑文


                   东山寺僧苍遥新构禅房落成,于以相屏其额,兼赋二律,以记胜迹。
                   徐旬龙题
                   自笑探奇孰与俦,闲寻古寺柏偏幽。参天直干苔痕老,近露繁枝日影稠。钟鼓歇时声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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